台灣男去旅行影女友瞓覺相 點知分手後被告偷拍 警搜屋仲扣iPad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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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侶們熱戀時即使吵鬧也是甜蜜,但分手過後小事也能挑起紛爭。台灣一名男子旅遊時拍下女友睡覺時的相片,兩人當時曾被照片逗笑,沒料分手後女方竟翻出相片,報警控告男子偷拍。警方接報到男子寓所大規模搜索,一度扣起其平板電腦調查,法院經審訊認為睡覺屬「非公開活動」,不應被他人公開,惟事發時男女為情侶關係,相片不能證明男子有不良動機,故判他無罪,沒收相關相片。

原本為情趣拍下的一張睡覺相,竟成為台男與前女友對簿公堂的原因。(《太陽的後裔》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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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台男前年6月與女友到台東旅行,兩人同居於民宿內,旅程其中一晚,男生於凌晨約4時拍下女友的睡覺照片,相中女友上半身躺於放有兩個枕頭的雙人床其中一邊,呈側睡狀態,雙腳則越過床中間,但只見頭髮、左耳、左手掌及左臂小部分露出棉被外。台男當時打算待女友起床後,展示相片取笑其睡姿霸佔了整張床大部分空間,女友醒來後亦被照片逗得哈哈大笑。

台男原本打算以相片取笑其女友的睡姿霸佔了整張床大部分空間,女友亦曾看過相片。(《太陽的後裔》劇照)

不過兩人後來分手,女方竟藉由照片控告男子偷拍,警方接報後持搜查令,動員多人到男子寓所搜索,男子的平板電腦更一度遭查扣調查。他曾向警方表示,女方於分手後沒有要求刪除相片,質疑對方分手後突然提告是有心鬧事。

當地法院審訊後指出,睡眠屬一般家居活動,理應被視為「非公開活動」,被告男子在女方睡着的時間偷拍她進行「非公開活動」,的確符合刑事犯罪的部分規定。不過法院指出當時兩人屬情侶關係,加上男子並無向他人展示相片,不能證明其拍照行為有任何卑劣動機,認為其行為侵害權益的效果極輕微,故判男子無罪,但沒收相關照片,案件完結不得上訴。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