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失戀男爆前女友資料 懸賞「跟她睡過的人」 下場慘了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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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變成恐怖情人,隨時惹上官非。台灣彰化1名男子不甘心「被分手」,為求復合,在網上爆出前女友和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懸賞「只要跟她有睡過的,紅包1萬新台幣(約2,500港元)」,其後不但上門大叫踢門,而且噴漆刑毀車輛。
事件終鬧上法庭,法官裁定被告干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恐嚇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但可以易科罰金24萬新台幣(約6.13萬港元)。
上載前女友個人資料 噴漆刑毀車輛
台媒於今年3月報道,案件在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廖姓男被告和女友於2023年4月分手,而他為了復合,在facebook各個群組匿名上載女方個人資料,包括姓名、私生活照片和住址,連女方家人都不放過。廖男更寫上不實指控,例如「只要有跟她睡過的,私訊,紅包1萬新台幣(約2,500港元)」,嚴重侵害女方隱私權及名譽權。
另外,廖男在受害人住所及車輛塗寫「騙我的要還」、「騙我感情」、「詐我錢財」等字句,除此之外,更密集式傳送LINE訊息和多次致電,內容具有性暗示及恐嚇意味,包括要開槍打死對方、將槍和子彈放在女方住所附近樹林,甚至出現在受害人住所門口大叫踢門。
被告承認部份罪行 法官判囚8個月
女受害人的日常生活和心理狀況受到嚴重影響,因而報警。控方認為構成恐嚇危害安全和跟蹤騷擾相關罪名,但廖男只是承認部份罪行,聲稱在網上發文只是陳述事實,並非有意洩漏女方的個人資料,同時聲稱只是討債,無心騷擾或恐嚇。
但法官根據所有證據,裁定被告干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恐嚇罪》,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易科罰金24萬新台幣(約6.13萬港元)。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