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未成年女網友做不雅動作!男大生偷拍全裸影片 女生媽媽怒提告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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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士時刻記得保護自己!台灣苗栗縣1名男大學生透過facebook結識1名未成年少女,要求對方在視訊時做出不雅動作,他即趁機偷拍受害人全裸影片。受害人的母親意外查看女兒的對話紀錄,因而驚揭事件,憤怒地報警提告,事後拒絕和解。法官裁定被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判處入獄3年2個月。
要求未成年女生做出不雅動作
台媒於今年3月報道,案件在苗栗地院審理,案發於2024年4月,杜姓男大學生在facebook認識未成年的女受害人,同月4日下午3時許,杜男在雙方視訊時,要求女生做出不雅動作,而他在未經對方同意下,利用手機螢幕錄影功能進行偷拍,包括拍到女生全裸狀況。
被告和解不果 法官判囚3年2個月
事後受害人母親發現女兒和杜男的對話內容有可疑,經詢問女兒後驚悉事件,於是報案,警方經調查後拘捕杜男。
杜男承認罪行,法官認為被告目測到受害人貌似12歲以上未滿18歲,仍然拍攝其性影像,影響對方身心健康和人格發展,即使被告願意和解,但受害人父母沒有商談意欲,考慮到被告犯罪動機、手段及認罪等因素,判處3年2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