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後近70年「復活」?老婦親自出庭申撤銷死亡宣告 重生理由曝光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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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死後復活」離奇案件。1名老婦多年來一直健在,但姪兒處理財產繼承手續時,誤以為對方失蹤多年,於是為她申請死亡宣告,法庭裁定老婦「1956年死亡」。直到「死後近70年」,老婦2024年親自出庭,女兒和家屬出庭證實對方一直尚在人間,法官撤銷老婦死亡宣告,正式「死後復活」。

涉事老婦早年改名,但姪兒全不知情,加上以為對方失蹤,符合法律對於「死亡」的定義,向法院為她申請死亡宣告。(示意圖/gettyimages)

老婦早年改名 姪兒不知兼以為失蹤

台媒於3月報道,這宗案件始於2018年8月,據了解,涉事賴姓老婦在台灣日治時期使用日文名字,相信之後改回中文名,而姪兒只是知道賴婦的日文名字。姪兒辦理財產繼承手續時,不知道賴姓老婦已經改回中文名字,不排除曾用舊名尋人不果或沒有向其他親友求證,誤以為對方失蹤多年,符合法律對於「死亡」的定義,所以才向法院申請死亡宣告。

基隆地院照單全收,根據《家事事件法》,將賴女戶籍設在在新北市,宣告對方1956年10月1日死亡。

真相大白後,法官撤銷這項長達6年的死亡宣告。(示意圖/gettyimages)

婆婆「死後近70年」 親自解釋一直健在

案件到了2024年出現重大轉折,賴婦女兒向法院申請撤銷母親死亡宣告,同時提供相關證據,證明母親仍然健在,賴婦雖然年事已高,但仍然能夠親自上庭,交代自己早年改名,有人不知實際情況而為她申請死亡宣告,賴婦女兒、胞弟和胞妹共3人一起作證,確認其身份。

法官經審理後,認為賴婦一直健在,根據《家事事件法》第160條,一旦發現被宣告死亡人士仍然健在時,可以撤銷原本裁決,批准撤銷這項長達6年的死亡宣告。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