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生母離家!男子今欲申領亡父遺產 竟冒出不曾相見「陌生弟」
撰文: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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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不一定情深,甚至可能從未見面?台灣1名男子自幼經歷父母離異,生母離家出走後更是去向不明。直至去年父親去世,男子申領遺產時才發現原來生母離家後再誕下1個弟弟,並在戶籍登記父親為同一人。然而男子及父親都不知道有這個弟弟的存在,40年來也沒有見過面,如今因這個「陌生弟弟」的存在而影響繼承權,男子於是提出訴訟,希望法院裁定雙方進行DNA檢測。近日當地法院裁定2人應進行親屬關係血緣DNA檢驗鑑定。
綜合台媒報道,台北市1名男子早前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以釐清弟弟是否屬於父親與生母的婚生子及是否有遺產繼承權。他表示,父母於1980年4月30日結婚,母親於1981年2、3月離家,此後下落不明。後來父親訴請離婚獲准,最終於1984年1月25日正式登記離婚。
生母離家後秘密產子
不過,生母後來再生下1名兒子,雖在戶籍登記父親為同一人,但父子倆40年來一直都不知道對方存在。而台男的父親於2024年6月1日離世,至死也始終不知道還有個兒子。
台男在父親死後辦理申領遺產,驚訝發現多了個「陌生弟弟」,這才知道原來離家多年的母親另外生了個弟弟。台男與弟弟素未謀面,但弟弟是否有血緣關係及是否屬於父親與生母的婚生子,卻直接影響了其繼承權利,故認為有必要鑑定清楚,遂向法院提出否認子女訴訟。
法院裁定:應進行DNA鑑定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男子已就其主張的必要事實提出適當釋明,而根據雙方戶籍謄本資料、男子父親除戶籍謄本、離婚登記申請書等資料,認為男子所主張的「母親離婚後所生弟弟,並非父親親生兒子」一事並無濫訴之虞,裁定2人應進行親屬關係血緣DNA檢驗鑑定。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