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合謀騙情夫$135萬扮買樓 爆夫犯案時不知妻出軌 同捱告慘了
出軌加詐騙!新加坡一對夫婦被控合謀詐騙情夫,騙取他22萬新元(約135萬港元)作為購買7個單位的訂金。事緣涉事人夫曾任房屋經紀,透過妻子向受害人設計行騙,聲稱發展商向經紀以折扣價出售滯銷單位,將物業轉手可賺逾171萬新元(約1,050萬港元)。不過,案發時人夫並不知道妻子和受害人出軌,而受害男子遲遲未收到投資回報,最終和人妻分手後才報警揭發案件。
夫妻日前共謀欺騙罪成,分別判監2年4個月及2年1個月,人夫更要向受害人賠償21萬新元(約129萬港元)。
女被告與受害人有4年婚外情
外媒報道,49歲女被告鄭美玲及50歲被告王志偉被控共謀欺騙罪,2人案發後仍保持夫妻關係。王男在1999年至2006年期間任職房屋經紀,其後改當散工,鄭女是家庭主婦。48歲受害男子是鄭女的情夫,雙方早於2010年認識,2014年至2017年發展婚外情,案發時王男並不知道妻子出軌,但受害人知道王男是鄭女的丈夫。
聲稱投資利潤可達171萬新元
案情指,2015年9月,鄭女受丈夫指使,告訴受害人物業市場不景,但有發展商願以折扣價出售賣不出的公寓單位,對象只限房屋經紀。她順勢解釋自己丈夫曾當房屋經紀,故可將資金轉給她,由她交予丈夫門口購入單位,又保證單位日後可以更高價格賣出,3個月就有回報,利潤可逾171萬新元。
受害人聽信鄭女計劃,並於該年9月至11月,合共將22萬新元當作訂金,買入7個公寓單位,王男只向受害人提供一些手寫紀錄及發出7個物業的購買選擇權表格的截圖。
直至翌年1月,鄭女仍未交代投資回報,受害人起疑下質問鄭女,惟未獲正面回應,至 2017年3月2人分手,受害人去到2019年才報警。涉案夫婦被控共謀欺騙罪,捱告後至今只賠了1萬新元。
律師求情希望免賠償
夫婦日前被判罪成,被告律師希望法官分別判2人14個半月和10個半月的監禁,同時不要頒令強迫賠償。法庭最終決定判夫妻分別入獄2年4個月及2年1個月,男被告要賠償21萬新元。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