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大生與同校男子見面 醉酒後遭性侵醒來全裸 淫狼下場曝光
撰文:謝茜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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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切忌喝得酩酊大醉!台灣新北市1名鄭姓男大學生3年前於交友軟件Tinder認識到1名同校女學生,兩人結識半年後相約到餐酒館見面,鄭男趁女方喝醉意識不清,將其帶回家性侵,事後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鄭男入獄4年,案件可上訴。
綜合台媒報道,判決書指出,鄭男於2022年12月初深夜近11時,邀約在Tinder結識約半年的同大學19歲女生,到餐酒館初見面,兩人喝酒聊天,女方喝了約1杯半調酒後,出現醉意,意識不清,鄭男趁女方喝醉,將其帶回家性侵。女方供稱,過程雖有斷續模糊印象,但因醉酒致無力反抗。
19歲女大生與同校男網友見面 醉酒後遭性侵
女方翌早醒來,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與鄭男同睡一床,膝蓋瘀青,驚覺自己遭性侵,嚇得連忙穿衣逃離。女方因心慌、害怕他人眼光、課業壓力、法律知識不足等,未有即時報警。事發後半年,女方因情緒低落多時,去身心科求醫後,才敢報警揭發鄭男惡行。
淫狼辯稱「你情我願」 法院判刑4年
鄭男辯稱雙方兩情相悅,兩人發生性行為時,女方意識清醒,屬「你情我願」。法官檢視兩人Instagram對話紀錄,女方曾傳訊息詢問當晚醉酒一事,鄭男說女方醉到走不動,多次跌倒,更曾傳送女方側躺床上,裸露背部的照片,成有力證據,認定鄭男辯詞不可信。
法院亦綜合女方及其兩名友人的證詞,考量女方對膝蓋受傷、是否有使用避孕措施等皆無印象,認定其酒後處於意識不清狀態,證明性行為未獲同意,裁定鄭男趁女方無力反抗之際性侵,已構成乘機性交罪,判處入獄4年,案件可上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