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遇白事要求全體同事「放假弔喪」!但周日補返工 附勞工法例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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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家中遇到白事,都想盡量安排大量親朋戚友前來弔喪。本港有打工仔在網上表示,老闆家中最近有白事,勒令「星期三全公司放假」,要求同事前往殯儀館鞠躬,但星期日要補返返工,疑惑「乜可以咁嘅咩?」。

老闆家中最近有白事,勒令「星期三全公司放假」,要求同事前往殯儀館鞠躬,但星期日要補返返工。(AI生成圖片)

網民︰太傷心了,星期日返唔到

帖文引來許多網民留言,「封2蚊帛金啦」、「去靈堂大笑」、「太傷心了,星期日返唔到」、「今次唔得,下次一定到」、「搞到先人被詛咒破唔到地獄」、「開始搵工啦」。

老闆家中的白事屬於私人事務,不算是「工作」,員工周三吊喪,周日返工,換言之,減少一日休息日,員工可以檢查僱傭合約,必要時向勞工處求助。(AI生成圖片)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才可另定休息日 不得強迫員工在休息日工作

根據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和勞工處網頁,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休息日是由僱主指定,可固定或非固定。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

另外,僱主不得強迫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否則必須另定休息日,但僱員如自願,可在休息日替僱主工作。如僱主無合理辯解而不給予僱員休息日或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兩者均可被檢控,一經定期,最高罰款5萬元。

(facebook專頁「奴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