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上班吃早餐遭「炒魷」 調解員指不屬嚴重違規 公司需賠償
撰文:雷思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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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吃早餐被開除?深圳近日發生1宗離奇勞資糾紛,某科技公司的員工任職剛滿1年,因上班吃早餐和老闆吵起來,後被微信通知終止僱傭合約「炒魷」。員工認為公司違法終止勞動合同,向當地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員認為上班吃早餐難以斷定是「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公司要支付員工薪金及賠償金逾8,000元人民幣(約9,200港元),雙方正式終止僱傭合約。
深圳男上班吃早餐被老闆解僱
據《第一現場》報道,深圳某科技公司員工張某任職剛滿1年,因在上班時間吃早餐與老闆發生爭執,後在微信被通知「不用再來上班」,終止其僱傭合約。張某認為上班吃個包並非嚴重違規行為,質疑公司是為違法解僱的藉口,雙方協商無果,他便向坪山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員認為嚴重違規 公司需賠償
調解員廖霞認為,公司只有在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時,才可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除非公司經過民主程序制定、公示規章制度,將「吃包子」列為嚴重違規行為,否則難以視作開除理由。
經調解,雙方達成共識並簽署協議,公司當場通過微信轉帳支付張某薪金及賠償金8,000餘元,僱傭合約正式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