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女兒被欺負!母向男生動私刑 毒打恐嚇斷手腳割生殖器遭判刑

撰文:伊萬德
出版:更新:

台灣發生因「私刑正義」引發的非法禁錮及恐嚇案件,近日經當地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涉案女子因不滿其就讀國中的女兒在校內遭同齡男生欺負,夥同多名成年友人作出報復,將男生強行擄至鐵皮屋內毆打,並恐嚇將他「斷手斷腳、割掉生殖器」,又逼他簽下120萬台幣(約29.9萬港元)的借據。台南地方法院審視證據後,判被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罪成,入獄7個月。

台南母親不滿就讀國中的女兒遭同齡男生欺負,遂夥同友人對男生作出私刑,最終被捕判刑。(AI生成圖片)

國中女兒遭校內同齡男生欺負 母行私刑報復

事發於2024年8月下旬,事緣女被告得知女兒在校內遭1名同齡男生欺負,而女兒當時讀國中,與該名男生均未成年。被告得知女兒情況後,認為司法程序無法及時討回公道,遂決定自行採取行動報復,以極端且違法的「私刑」方式替女兒報仇。

將男生強行帶走禁錮 暴力毆打逼簽借據

女被告夥同數名成年友人,前往涉案男生兼職的便當店外埋伏,見到男生後便掌摑其頭部,並出言恐嚇:「如果不跟我走,就要將你斷手斷腳!」男生見對方人多勢眾,心生畏懼下被強押上電單車,載往台南市南區1處鐵皮屋。

到達鐵皮屋後,男生的行動完全受到限制,遭禁錮了大約3個小時,其間女被告及其友人除了作出口頭質問外,還施以暴力毆打男生頭部,更有人持手機全程拍攝。

男生被禁錮時曾否認曾欺負女生,但仍遭毒打,在私刑下被迫承認,並且致電要求父母到場。男生的父母趕至鐵皮屋試圖調停,但女被告情緒更激動,當面斥責:「你不會教小孩,我幫你教!」當場要求男生下跪道歉,又拿水管毆打其身體,其間以具強烈威嚇性的言詞施壓,表示若不配合,將對他施以「斷肢」或「割生殖器」等手段。

女被告將男生禁錮在鐵皮屋内,除了作出口頭質問外,還施以暴力毆打頭部,更有人持手機全程拍攝。(AI生成圖片)

在長時間的暴力脅迫下,男生及其家屬最終被迫簽署金額達120萬元台幣(約29.9萬港元)的借據,並被迫安排另1名親屬到場擔任擔保人。法院在審理時明確指出,該份借據絕非在自由意志下簽署,而是在人身自由受限及受恐嚇的環境下屈從所致。

女被告涉非法剝奪行動自由 一審判囚7個月

案件審理期間,被告在庭上初時矢口否認強押及恐嚇,辯稱是「少年自願跟隨」,又指自己只是提供選擇權,讓對方「決定報警還是簽借據賠償」。然而,法庭綜合閉路電視片段、醫院驗傷報告及受害人供詞,徹底推翻其辯解。

法院一審裁定該名母親判監7個月。(AI生成圖片)

法官綜合全案證據認定,被告明知以暴力、禁錮及恐嚇方式處理糾紛屬違法行為,卻仍執意與他人共同實施,已構成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然而,法官在量刑時亦充分考量了被告的犯罪動機(事出有因)、事後態度尚算配合以及其家庭經濟狀況,認為被告已表現出一定程度的悔意。

最終,法院一審裁定女被告判監7個月。案件目前只屬一審結果,控辯雙方仍可依程序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