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兩度迷姦13歲姪女兼拍片 妹妹驚醒揭發 申減刑失敗重囚18年
台灣桃園市發生1宗嚴重的倫常性侵案。1名46歲男子涉嫌趁胞兄1家前來探望母親並留宿期間,兩度使用網購的藥物對年僅13歲的親姪女進行性侵,更以手機拍下犯案過程。事件最終因受害人胞妹半夜驚醒目擊而得以揭發。台灣高等法院近日就案件作出二審裁決,駁回男子的減刑上訴,維持一審判囚18年的重刑。
胞兄一家回家留宿 網購迷藥預謀犯案
涉案的46歲男被告平時與母親同住於桃園市平鎮區。被告的胞兄於2025年3月22日帶著妻子及2名女兒前來探望祖母並在該處留宿。被告見有機可乘,竟對13歲的親姪女起色心,他事前在網上購買含有「1,4-丁二醇」及「東莨菪鹼」等具強烈昏睡及意識模糊效用的管制藥劑,並趁親屬熟睡之際伺機犯案。
兩度下藥施暴兼錄影 胞妹驚醒目擊犯案過程
被告待胞兄一家熟睡後,於2025年3月23日凌晨1時許潛入2名姪女的睡房,將迷藥滴在13歲大姪女的嘴邊。待姪女藥效發作失去知覺及反抗能力後,被告隨即對其進行性侵,更用手機拍下犯案影片。
胞兄一家同年6月28日再度前往探望母親並留宿。被告食髓知味,於翌日凌晨3時以相同手法兩度對大姪女施暴。然而,在第2次犯案期間,同房的小姪女突然半夜驚醒,親眼目睹叔叔的犯案經過。小姪女在天亮後隨即將真相告知父母,受驚的父母立刻帶同長女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求助。
辯稱「犯罪情節輕微」 法官重判囚18年
警方接報後迅速採取行動,將涉案男子拘捕,並於現場及被告身上搜出犯案用的不明藥水及手機。經化驗證實,藥水含有具昏睡效用的管制成分;而被告手機內雖然已刪除相關性侵片段,但警方發現影片早已同步上傳至雲端相簿,成為鐵證。檢方隨後以「加重強制性交罪」及「以藥劑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對其提起公訴。
案件於桃園地方法院進行一審時,涉案男子雖然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犯罪情節輕微」,並以「情堪憫恕」為由請求法官減刑。一審法官嚴厲斥責,指被告正值壯年,卻為逞一己私慾罔顧倫常,嚴重摧殘未成年少女的身心,對受害人及其家屬造成難以磨滅的陰影,行為客觀上毫無可憫恕之處,因此依法重判其有期徒刑18年。
不服上訴申減刑 二審維持原判
被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並稱已在獄中懺悔,盼早日出獄陪伴年邁母親。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指出,被告犯罪手段惡劣且情節重大,加上至今仍未取得兄長一家的諒解及達成和解,量刑因素並未改變。高院最終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18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