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鐵站內看書5時罰¥15?客服揭270分鐘乘車上限 附多地時限
在地下鐵路站內看書、休憩,隨時可能被索取額外費用!廣州1名市民日前在車站內入閘範圍的公共閱讀空間看書近5個小時,出站時除正常車費外,還被系統自動扣除15人民幣(約17.6港元)的「超時費」。另有1名求職者在站內等候面試、修改履歷,亦因超時停留被扣費。
事件隨即在社交平台引發熱議,部分市民表示不知道地鐵設有乘車時限,更有人質疑地鐵增設閱讀區、便利店等休憩設施的同時,卻未就乘車時限作出足夠提示。面對爭議,廣州地鐵特別強調,地鐵以提供載客服務為主,並非長時間滯留的場所,乘車時間上限為270分鐘。其實車站內限時逗留並非廣州地鐵獨有規定,內地多城以至港鐵都設有站內逗留時限及附加費規則。
停留閘內範圍看書5小時 扣車費另加¥15超時費
據《南方日報》報道,廣州市民方女士日前搭乘廣州地鐵18號線抵達番禺廣場站,路過站內設置的「讀書空間」時臨時起意,便停下閱讀。當看完1本書後離開,全程停留在地鐵入閘範圍約5小時,惟她在出閘時赫然發現,除車費外,賬戶還被額外扣除15人民幣超時費用。
對於方女士的遭遇,不少網民驚訝直呼「居然還有超時費」、「以前完全不知道」。發帖者稱,分享此事的初衷是希望能為更多不知情的乘客提個醒、做好科普,儘管討論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同的質疑聲音,卻也讓「地鐵停留時限」這一冷知識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
另1名求職者亦有相同遭遇,他住花都區,當天乘搭地鐵至市區面試,於中午12時10分進站後,因未到面試時間,便到站內入閘範圍的座椅坐下,修改並投遞履歷,直到17時09分出站,前後停留約4小時59分,翌日同樣收到15人民幣的扣費通知單。
地鐵回應:最高時限270分鐘 多地設規防止滯留
廣州地鐵客服證實,現行規定設有270分鐘(即4.5小時)的最高乘車時限。該時限是根據現有線網規模測算的,原則上乘客搭乘地鐵至最遠站點都不會超過270分鐘。若乘客超時逗留,出閘時須按出閘站點所在的線網「單程最高票價」,即15元人民幣補繳超時車費。
今年7月以後,廣州地鐵服務熱線收到超時扣費的查詢,按月增加7.61%,多數乘客表示因等人、看短片、玩遊戲等原因而忽略時間。地鐵工作人員強調,地下鐵路本質上是公共交通工具,主要功能是提供快速載客服務,並非供乘客長時間滯留的場所。雖然站內設有便利店、閱讀區等消費與休閒場景,乘客仍需考量乘車時限並妥善安排行程。
地下鐵路本質上是公共交通工具,主要功能在於提供快速載客服務,並非供乘客長時間滯留的場所。
港鐵入閘逗留限時150分鐘 超時收附加費66港元
廣州地鐵收取車站入閘範圍的超時費並不是特例,內地多個城市的鐵路都設有最高乘車時限,其中深圳地鐵停留時限為210分鐘,東莞為120分鐘,北京為4小時。上海超過4小時按網絡最低票價3元補票。香港港鐵規定,逗留超過150分鐘的市民,須繳交相當於當時最高單程車費的附加費,現為66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