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音樂紅館Hidden Agenda又要搬 工廈條例過時?

撰文:郭雅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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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最大型獨立音樂場地Hidden Agenda(HA)成立7年以來面臨第3次搬遷,日前再次收到地政處警告信,指其違反租契,並將於月底到場視察,若仍違反租契便會釘契。HA負責人許仲和認為香港對LIVE HOUSE有需求,但因工廈條例過時,「搬到哪裏都沒用,因為不合法,除非你有幾億買一幢工廈啦,像EMAX那樣。」

HA是獨立音樂的「紅館」。(黃寶瑩攝)
為何香港容不下HA,容不下Live House?
Hidden Agenda創辦人之一兼負責人許仲和

條例過時  「有錢租地舖都唔得」

地政處指HA現址牛頭角的場地違反租契,根據1967年及1973年訂下的租契,場地不能作工業/貨倉用途以外的任何用途。阿和則反駁指工廈條例過時,以60年代的租契管理今天工廈並不合理,以致live house在工廈申請不到牌照。他認為香港對live house有需求,只是條例令他們無路可走:「搬到哪裏都沒用,因為不合法,除非你有幾億買一幢工廈啦,像EMAX那樣」,阿和攤攤手,無奈說道。

同時,工廈租金一直上升,起初的單位月租是7,500元,現址由15,000元加至今天的30,000元。業主亦表明再加5,000,工廈已經如此,商廈租金可想而知。即使有足夠資金租用商廈,附近的市民亦未必歡迎他們,阿和說:「我一開show,條街的人也要投訴我。」

HA負責人許仲和不解,何以用過時條例規範藝術發展。(黃寶瑩攝)

外地文創地區表演自由度高

香港鄰近地區均設有文創地區讓藝術家進駐,而自由度比香港高,例如深圳的「B10現場」文創園區。阿和不時照顧來港表演的樂隊,故經常與各地藝術家交流:「B10內的人告訴我,B10的自由度很高,五金舖、青年旅社、非主流音樂節,什麼都有,我從沒想過做藝術可當飯食。」他頓一頓再說:「中共都識做既野,香港政府點解唔得?」除了深圳B10,還有北京798藝術區,台北有華山、松山文創園區,高雄紅毛港文化園區,首爾弘益大學,東京文創園區,台灣甚至於2010年針對live house增設「音樂展演空間業」牌照。

(黃寶瑩攝)

遠至英國,倫敦市長約翰遜(Boris Johnson)為發展夜蒲經濟,4月通過法案以保障小型音樂館,成立委員會平衡居民與夜場的利益,令社區文化生態更多樣化,保障夜間經濟(night time economy),包括為夜間營業的酒吧和音樂場所等,營造有利的經營環境,並提出一系列相關措拖配合。他提到,這些夜蒲場所每年為英國帶來660億(即7300億港元)的經濟效益,以及130萬個職位,既是城市生活的重要部分,更是吸引外國旅客的賣點,奈何之前缺乏適當規劃,令這類娛樂表演場所面對經營窘境。 

反觀香港,發展局局長陳茂波3月曾在立法會表示,已陸續修訂多區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把「藝術工作室」列入「工業」,並建議進一步放寬非工業用途限制,但何時實行則不得而知。雖然香港則有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JCCAC),但阿和說:「那是藝術動物園,創作期間中門大開,任公眾觀看。」

2010年,HA因業主決定活化整幢工廈而面臨第一次逼遷,翌年HA接到地政處警告信,指場地違反土地用途而需在限期內搬走,今次地政處再次以同樣理由向HA發出警告信。(黃寶瑩攝)

沒有了HA,另類的獨立樂隊來到香港可以往哪裏表演?香港的年青樂隊要一試身手,又該往哪兒發展?阿和亦不解,他無奈問:「為何香港容不下HA,容不下live house?若沒有了HA,觀眾只剩下大show,沒有選擇。」他認為這裏存在的目的很純粹,讓人有機會聽到主流以外的音樂,讓走場的獨立樂隊有「香港站」。

活化工廈  卻將藝術家趕盡殺絕

問及許仲和希望政府可以怎樣配合,他無奈地說:「政府不要阻止便好」,他試過很多方法希望繼續live house,但仍然困難重重:「我曾嘗試找工廈地舖,後來發現即使有足夠資金交租,亦不能做。」要在工廈經營傳統「有show睇,有酒飲」的live house是不可能的,因為需要申請工廠食堂牌照才能經營飲食,並不可售賣酒精飲品,該條例定於60年代,原因是怕工友飲酒後會發生工業意外,經營live house需要申請娛樂牌照及酒牌,但工廠食堂牌照並不允許申請上述兩種牌照。

香港已由工業社會轉化成知識型社會多年,為何工廈條例像塵封在舊日社會?中文大學地理與資源管理學系副教授姚松炎則認為,表演場地必須顧及公眾安全,如消防設施等,要不搬到有政策配合的地方,要不申請臨時公眾娛樂場所:「若業主有經濟誘引便會去做。」在市場經濟的大前提下,由下而上推行的文化,還是回到金錢因素。

HA是一個alternative,一個多樣性的音樂空間,收納不同的聲音,平衡觀眾口味。
生存在工廈的裝置藝術家,HA觀眾Philip

訪問當天,阿和的朋友兼街坊,本身也在觀塘工廈從事裝置藝術的Philip補充,一班藝術家一直都在工廈從事藝術工作,形成一個社區,後來的「活化工廈」、「起動九龍東」等計劃反而令租金攀升,亦令多個政府部門上門「掃場」:「所謂活化只是活化政府去做執法工作!」如果政府沒有多此一舉,工廈內的藝術已在發展,現在卻摧毁藝術家的夢想,扼殺藝術家的生存空間,已建立的社區生活也逐步瓦解,政府活化工廈計劃最終只便宜了大財團免補地價,把工廈變成商廈租出去。

社區空間的規劃影響社區內涵,當文化與經濟發生衝突,空間是必爭之地,很多工廈搖身一變成為亮麗的商廈,城市景觀因而變得更整潔有序。然而,城市的文化風景,是否只能在容納過千人的音樂場地?香港是否只容得下華麗的玻璃大廈?

HA成立7年,已被逼遷3次,獨立音樂在香港何去何從?(黃寶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