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lancer權益欠保障 港人缺乏意識、難效法美國成立工會

撰文:盧君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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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政府統計署數字,在2015年,香港約有52萬名彈性工作人員,當中包括臨時工、兼職人士及自僱人員,佔全港工作人口13.9%,比起1999年上升4成;而Linkedln網站上登記的全球自由工作者,在過去五年上升超過40%,有報告估計,到2020年,美國將有一半的勞動人口為自由工作者。無疑,「自由工作者」已成全球未來職場上的大趨勢,香港亦不例外。
然而,越來越多港人加入「自由人」大軍,卻經常面對被拖糧等權益剝削的情況,「自由工作者」應否被視為「自僱人士」,又或是政府應否針對現況立法保障「自由人」的權益?

有學者指,香港多年青人收入微薄,或許是他們從事彈性工作的原因。(資料圖片/何潔泓攝)

香港有13萬青年從事freelance 或因全職薪水偏低

「彈性就業」的概念愈趨流行,政府統計署資料顯示,現時最多自由工作者從事「藝術及設計」類工作,佔46%,而「傳媒及傳訊」業,則緊隨其後,佔34%。青協在2016年訪問528名15至34歲青年,超過50%受訪者表示在過去一年間曾經彈性就業,青協由此推算出香港有13萬青年從事Freelance及炒散工作模式,或稱為「Slash(斜槓)」。上述各項數據亦顯示,「一世打一份工」、「朝九晚六」的傳統工作觀念經已改變。青年轉變就業模式,是為了更容易在工作與生活之間取得平衡,即Work Life Balance(6.62/10分)以及更有自主的工作空間(7.08/10分)。

中山大學政治學理論葉振東博士引述《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主題性報告:青年》報告,指香港15-24歲青年入息中位數僅有10,750元,同時生活指數高企,在難以應付生活、儲錢、家用等多種開支的前題下,不少人利用正職以外的時間「打多份工」。他認為這亦是近年彈性就業人口增加的原因之一。

追數不果  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告都冇用?

愈來愈多人從事Freelance工作,他們卻經常面對工作權益的問題。最常見的,如Freelancer完成工作後,卻遲遲未收到僱主付款,甚至間或出現僱主在收件後消失無蹤的情形。正如《01社區》【棄做freelancer】系列中訪問的舞台技術員,一年的freelance生涯,遇過的僱主中多半會「拖糧」,而當追糧上又遇上「判上判」無從追數的情況。

香港自由職業者資訊站創辦人Mack Chan指出,自由工作者受上述不公平對待,還有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等,只能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告,但通常效果並不理想,接近完全沒有保障,香港也沒有集體談判權,自由工作者處於非常不利的處境。

有攝影師曾被要求無償工作,拍攝小朋友派對,對方更指這是在為攝師影提供無限商機。(資料圖片/網絡截圖)

學者:勞工法例對彈性就業定義不清

葉振東又指,香港勞工法例目前對彈性就業並沒有清楚定義,難以區別其與自僱的分別。有時Freelancer被僱主聘用,卻被定義為自僱人士,需要自己保障自己的工作權益,僱主於是免卻了自己的法律責任。他認為未來就業市場趨勢,彈性工作人員數目會維持在一定數量,甚至不斷增加的前題下,政府需要定義什麼是彈性工作,並修訂相關勞工法例,例如完成工作後,僱主須在一定時間內付清工錢、僱主為僱員購買勞工保險等事項。

美國成立Freelancer工會:訂僱主30天內找數

其實,美國早在2001年,就成立了自由職業者工會,為成員提供醫療保險、牙科保障等服務,亦會與政府部門商討立法,保障Freelancer免受不公平對待。2017年5月,美國首條保障自由工作者的勞工法案,正式在紐約市生效,內容包括要求僱傭雙方簽訂合約、要求僱主在合約完結30天內付清薪金等。工會發起人亦表示,未來在推動更完善的法案同時,亦希望其他地方組織能參考相同的做法。

在香港成立freelancer工會有沒有可能?Mack Chan回應指,他因為自己以往接Job時遭遇過被剝削、壓價等不愉快經歷,同時留意到外國Freelancer的思維、意識較為成熟,他因而成立香港自由職業者資訊站;目前,他的方針仍是引入外國先進的思維、以及分享外國自由工作者的經驗,供香港業界人士參考。然而,現時資訊站僅由他一人營運,在香港影響力亦十分有限;亦礙於業界、業者及僱主的思維、政府政策等而未能擴大規模,發展成工會組織。他希望透過分享資訊、參考案例等做法,至少能讓香港Freelancer保持警惕、捍衛自己的工作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