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球前領隊改記錄騙津貼41萬 事後要運動員交還36萬 認罪候判
中國香港水球隊(水球港隊)時任領隊古汝發,涉嫌向體院訛稱獲提名的33名水球運動員達八成出席率,從而獲41.2萬運動員津貼,他並要運動員交出全部或部份津貼,涉款達36萬元。廉政公署調查後發現古曾捏造記錄,控告他欺詐罪。古汝發今(6日)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彭中屏將案件押後至3月7日判刑,並批准被告保釋,以待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古汝發,62歲,案發時是中國香港游泳總會(泳總)水球委員會時任義務秘書暨水球港隊時任領隊,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
運動員出席率達八成每月可獲4千元
民政事務局於2018年1月推出「隊際運動項目五年發展計劃」(五年計劃)以提升本港隊際運動成績,該計劃自2022年7月起由文化體育及旅遊局接管。泳總負責推廣游泳運動,以及管理水球隊等多支代表香港出賽的游泳運動隊伍。由泳總提名的運動員,如每月訓練出席率達八成,則可獲民政事務局按五年計劃,經體院發放每月訓練津貼4,000元。
指33名運動員合資格可獲津貼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為泳總水球委員會義務秘書,同時亦是水球港隊領隊,他負責向體院提交水球運動員的每月訓練紀錄作核實。被告於2018年1月至2021年9月期間,向體院報稱在五年計劃下獲提名的水球港隊運動員,已出席其訓練紀錄上訂明的所有訓練,體院因而向33名水球運動員發放津貼共412,000元。
廉署發現被告曾捏改訓練時數
廉署早前接獲有關水球港隊津貼發放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在製備水球港隊運動員每月訓練紀錄時,捏改相關訓練時數,以符合每月訓練出席率達八成,向體院申領每月津貼。被告並要運動員向他交出部份或全部津貼,涉及共約360,000元。
廉署發言人稱,去年已為逾40個體育總會的管理人員舉辦了「體育總會誠信領導課程」,旨在提高體育總會的管治水平,以及加強處理申請資助、遴選運動員等各方面的內部監控。
案件編號:DCCC 42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