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18名實驗室技術員涉測試報告造假 將轉區院審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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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壓力測試造假風波,廉署起訴19名前實驗室職員,其中18名被告被控串訛騙,指他們涉嫌用已通過測試的樣本,代替原本要送交測試的混凝土磚,企圖隱瞞及沒按照規定而進行測試。案件今(17日)在屯門法院提堂,控方透露這18名被告的案件,將轉區域法院審理,並定於下月7日在區院答辯。

案中的五名被告(從左至右):趙志興、葉德杰、張嘉明、余維德及薛家俊。(資料圖片)

該18名被告: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65歲)、前實驗室技術員吳啟堯(63歲)、余維德(28歲)、李詠暉(24歲)、趙志興(26歲)、薛家俊(25歲)、陳銳鏗(22歲)、姚宇峰(48歲)、潘家偉(25歲)、葉德杰(27歲)、吳汶鴻(26歲)、張嘉明(28歲)、黎榮發(40歲),以及前實驗室助理謝德禮(35歲)、李志勤(23歲)、鄺富賢(44歲)、陳志成(58歲)和郭文輝(34歲),全被控一項串謀訛騙罪。

涉以通過測試的樣本代替原有樣本

控罪指,18名被告涉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26日期間,串謀其他不知名人士詐騙2名土工木程拓展署首席技術員及其他人員,即不誠實地更改試驗所內與壓力測試機連接的電腦資料,包括測試的日期、時間。

另外,他們涉在測試混凝土壓力時,使用金屬校準柱,已通過測試的樣本或強力混凝土磚,代替原本要送交測試的混凝土磚樣本,企圖隱瞞沒按照規定而進行的混凝土壓力測試。

18被告均准保釋

這18人現時毋須答辯,並定於下月7日在區域法院答辯。控方透露,控方證人包括5位市民和逾30位廉署人員。這18被告准以4000元保釋外出,另外不得接觸控方證人。除第17被告外,其餘所有被告承諾交出旅遊證件,不離開香港。

案件編號:TMCC303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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