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一技術員認更換樣本以通過測試 官指判監不可避免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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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壓力測試造假風波,廉署起訴19名前實驗室職員,涉修改測試的電腦記錄,及把測試樣本「偷龍轉鳳」,以通過測試。該19名被告,今(17日)在屯門法院提堂,其中一名技術員承認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並稱他因技術不佳,才用了其他材料作測試,犯罪只因蠢及懶。裁判官明言犯案或影響大橋結構安全,判監不可避免,把該技術員還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

其中一名被告黃國堯今在屯門法院認罪。(資料圖片)

認罪的被告黃國堯(61歲),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承認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方指,土木士程拓展署2012年底成立試驗所工,為港珠澳大橋所用的混凝土磚、石塊、鋼筋等作測試,而試驗所工作外判予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在進行混凝土測試時,必須按照既定程序將混凝土放進壓力測試機,並操作電腦,以適當速度施壓在混凝土磚,直至磚塊碎裂,測試機自動製作及作記錄,並提交土木署的首席技術員。

聲稱因技術惡劣令測試結果欠佳

黃承認因他的技術水平惡劣,進行測試時以錯誤速度施壓,或用錯混凝土磚,令2項原本的測試結果欠佳。他其後誘使主管接受虛假的測試結果,令土木署的首席技術員批出2份「認許測試報告」。

黃的律師求情時稱,黃入行40年,原本受僱於實驗室專門檢驗泥土,但因為驗磚的同事太忙,他當「替工」幫手驗磚。因為他調較速度出錯,令測試結果不好,他才拿其他磚塊代替樣本,怕被責備而用錯誤方法處理。他稱明白今次犯案引起公眾對大橋安全的關注,但強調過程中無受賄,無個人得益,只是「愚蠢、懶、做錯咗」,望獲法庭輕判。

官指判監不可避免

裁判官徐綺薇明言案情嚴重,技術員有責任將測試結果準確無誤記下,若建橋材料品質差,不合標準,會影響大橋的結構安全,不能小看每一個工序的影響力,而被告理應可以預見危險性,因此判監不可避免。裁判官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期間將他還柙。

另外18名被告則被控串謀詐騙的職員,將於下月7日在區院答辯。

案件編號:TMCC303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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