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批領展拆售商場漠視居民訴求 蘇偉文稱若無違契約政府難干預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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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展於上月公布轉售17個商場,市值230億港元,是歷年最大規模的買賣。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於立法會大會開會前請願,要求運房局就領展再次轉售商場及街市表態,並徹查領展有否違反《房屋條例》中確保房委會能適切提供設施予公屋居民;公民黨譚文豪亦於會議中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交待有否制訂機制,以及那個部門負責檢視領展轉售事宜。

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於立法會開會前請願,要求運房局就領展再次轉售商場及街市作出表態。(李偉欣攝)

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要求運房局徹查領展有否違反《房屋條例》第4條(1)中指出,房委會要確保能適切提供設施予公屋居民,如零售及康樂。團體又向運房局代表提交請願信。

而因應譚文豪提出的質詢,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蘇偉文在立法會上表示,領展上市後屬於私人機構,其經營方針及日常運作獨立於政府及房委會,與一般私人業主無異。房委會出售領展項目後,領展及其他拆售物業的業主均受相關法例及地契條文規範,例如規管物業拆售後的商業用途,故可滿足當局監管的訴求。

監察公營街市發展聯盟於立法會開會前請願,要求運房局就領展再次轉售商場及街市表態。(李偉欣攝)

蘇偉文又指出,領展要以指定租金出租予獲教育局及社署提名的非牟利團體,作教育、福利或社區設施用途,不得額外收取管理費,否則違反契約;如有關活動符合法例規定及法律條文,當局就不能干預業權人合法使用物業的權利,只要業主不違反與房委會定立的契約,房委會不能、亦不會就其日常運作及商業決定,包括出租物業及租務安排等作出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