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事主鄭仲恆︰若警隊認使用過度武力 比訴訟更具意義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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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涉嫌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以警棍襲擊途人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朱經緯被判罪成及還柙,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事發後歷逾千日,事主鄭仲恒表示,過去因事件備受壓力,認為警隊若一早認錯,坦承是過分使用武力,比起如今的訴訟更具意義。

事主鄭仲恒。(資料圖片)

公開道歉向公眾交待

鄭仲恒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得知裁決罪成後,心情沒有太大起伏,直言「本來不應該發生的事,不應該開心。」只覺總算放下心頭大石,過去千多日因為事件備受關注及困擾,「作為受害者寧願無發生。」他相信,朱經緯或會提上訴,事件仍未塵埃落定。

他坦言,若朱經緯當初承擔責任、公開道歉,警隊坦承過分使用武力,已能向他及公眾交代,比起如今的裁決更具意義,可惜直至朱經緯在庭上表現仍無認錯,事到如今亦盼望法庭裁決,能讓前線、公眾明白,警隊不應濫用武力。

鄭仲恒今早(19日)在電台節目上另提到,警察投訴課隸屬警隊內部,招惹「自己人查自己人」嫌疑,認為應設獨立的監督權力,或直接賦予監警會負責,改善公眾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