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慳稅」置業非首次 泛民建制均促周達明夫婦交代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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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被揭坐擁多個物業,仍以個人首次置業的身份購入淺水灣單位,省下多達660萬元「買家印花稅」後,再有政府高官涉及同類事件。
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周達明近日以首置形式,購入跑馬地半億單位,節省稅項。但原來周兩年前曾將與太太聯名持有的物業轉售予太太,而當時太太任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屬有份制定樓市辣招的最高級公務員。最終周可回復「首置」資格置下新物業,「慳稅」逾500萬元。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謝曼怡有份制定辣招政策,「timing(時間上)令我覺得成件事好有問題」。公民黨陳淑莊則指出,夫婦轉讓業權正值政府不斷加辣之際,會令公眾對二人產生負面觀感。

曾任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的周達明 (右),與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合照。二人中間為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亞太區文化顧問魏理察。(發展局圖片)

《香港01》經查冊發現,周達明近日以5,000萬元購入跑馬地「雲暉大廈」一連車位的住宅單位,公務員事務局證實周購入單位時未持有其他住宅。然而,記者發現周達明於2016年9月,曾把與妻子謝曼怡聯名購入的「又一居」個人業權,以市價售予妻子。由於買入跑馬地物業時,周的名下沒持有其他物業,故他可豁免於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並繳付較低的稅率,稅款差額超過530萬元。

而周達明2016年從「又一居」物業脫名的一個多月後,政府便宣布把住宅印花稅增至樓價的15%,當時謝曼怡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但由於加辣之前或之後,配偶之間轉讓業權一直可以較低的舊稅率繳稅,因此周即使在加辣後才將「又一居」售予妻子,仍不會受新推加辣措施影響。

2016年9月周達明將又一居業權轉讓予謝曼怡,周達明回復為無樓一族,近日以首置身份購入一私宅。(土地註冊處文件)
謝曼怡(左一)曾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工作多年,作為最高級別公務員的她會代表政策局出席大型記者會。(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公務員事務局確認,常任秘書長周達明斥資半億元購入雲暉大廈單位,又證周現時無持有其他住宅物業。(網上圖片)
陳淑莊認為周達明轉賣又一居物業有不尋常之處。(鍾偉德攝)

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對兩名常秘有深刻印象,她認為置業事件有不尋常之處,二人應清楚向外界交代:「他們1997年聯名買樓,一齊做按揭供完層樓。但到2016年9月Hold(持有)咁耐先轉名。」她認為此舉有點奇怪。

陳淑莊認為2016年謝曼怡為時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秘,可能接觸到政府即將為樓市「加辣」的敏感資料,因此周氏夫婦需要解釋事件,亦批評二人做法有違政府「辣招」原意。

議員田北辰就認為,首置免稅名額每人都有一個,即夫婦二人應有兩個名額,而此前二人雖然已經有一個單位,但仍有一個名額未用。他認為這個情況,與一些人曾用公司名義置業後,再用私人名義首置免稅的情況不同。

但田北辰覺得,周達明和謝曼怡原本已有一個物業自用,無端端轉名後買多一間來收租,而謝曼怡有份制定政策,「timing(時間上)令我覺得成件事好有問題,要公開清楚交代。」。陳淑莊及田北辰皆認為直覺這事有點當年(財政司司長)梁錦松的買車事件的感覺。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經名下公司持有多個物業後,去年再以「首置」名義購入淺水灣一個6200萬單位。(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最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繼僭建門事件後,亦被揭上任前以6200萬元購入淺水灣道19C號豪宅,雖然鄭以有限公司名義持有投資物業,但由於以個人名義購入豪宅,按法例以個人首置身份買樓,獲豁免15%辣稅,慳稅600多萬元,而最為爭議的是鄭申報將淺水灣豪宅出租,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有違政策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