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和小學洩試題案 控方求高院改判3老師及另1人有罪 案押後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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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3名女教師,於2014年涉用手機拍下小一叩門試題後外洩予朋友、舊同學等,讓部份學生準備,及後三人及一名獲試題的小學女教師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事後申請覆核定罪敗訴,今(20日)於高院案件呈述上訴,控方指,涉案教師案發時明顯是不誠實,亦知道洩漏的是實際試題,並要求法官指示原審裁判官改判被告有罪。法官押後裁決。

次被告曾詠珊(左)及第三被告黃佩雯(右)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梁芷君攝)

4名被告依次為在協和任教的3被告鄭嘉儀(38歲)、曾詠珊(35歲)、黃佩雯(41歲),及次被告舊同學余玲菊(37歲)。

指3老師曾拍下試題

控方指,首三名被告分別在招生會議其間用手機拍下面試試題及評分標準,之後發送給中間人,再經他們廣傳給其他人,而第四被告余玲菊則自次被告手上獲取試題,再將有關試題存入電腦轉發他人。

控方指行為明顯涉不誠實

控方指,眾被告案發時的行徑明顯涉不誠實,她們均知道有關試題是機密文件,又透過中間人發送,並提醒收到試題的家長在面試前一天與學生溫習,惟原審裁判官卻錯誤裁定控方未能舉證,故要求法官指示原審裁判官改判眾被告有罪。辯方則回應指,案件爭議點為眾被在案發時告知不知有關試題為實際面試用的試題,及涉案文件的內容是否試題。

控罪原指4 人於2014年6 月13 日,為使他人獲益不誠實使用智能電話,即在簡介會上拍下叩門試題。

案件編號:HCMA46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