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拍照】唐琳玲大鬧法庭10件事 法官如何見招拆招?

撰文:許家希
出版:更新:

内地女子唐琳玲被指在高院法庭內拍照,之後個多星期內,案件不斷有新進展,先有唐庭上突炒大律師艾勤賢,之後又因沒交保釋金被拘捕,她被扣押後又稱與耶穌聯絡過,耶穌也認為她無辜等⋯⋯唐幾乎每次上庭,都大爆金句,難得法官陳慶偉亦見招拆招,經常妙問妙答,以下為10個唐案的經典片段。

唐琳玲5月23日在庭內公然拍照,之後仍堅稱她有權這樣做。(資料圖片)
+8

1. 被發現拍照說:我喜歡拍便拍

2018年5月23日,高等法院第28庭正處理佔旺清場的藐視法庭案,3名實習律師見唐小休時在庭内拍照通知法庭,法官開庭向唐查問,唐說:「我喜歡拍照便拍照,我喜歡的話可以與你(法官)合照!」她又說,來聽審是因認爲高等法院有最專業的律師和法官,並說:「I come here to learn.(我來這裡學習的。)」

唐琳玲(右)指外籍大律師艾勤賢令事件升上國與國層面。(資料圖片)

2. 外籍律師令事件升至國與國層面

陳官准案押後兩天,建議唐找律師。兩天後,紐西蘭籍大律師艾勤賢現身,但艾明言只在電梯內見過唐,他知唐情況後願意協助。惟艾向法官陳詞途中,唐突然打斷發言,並說拒絕再由艾代表,更指艾「向傳媒發放了誤導的資訊」,艾表明無跟傳媒討論過案件,即拋下手上文件要求離庭。

唐在結案陳辭時又重提事件,並說:「(艾勤賢)主動提出要幫我,但他利用了我,利用了整個拍照事件⋯⋯」又說:「拍照本來是個人事件,但他將事件上升到國與國的層面上。」

唐琳玲稱在警署拘押一夜,期間曾與耶穌對話。(資料圖片)

3. 中區警署扣押夜與耶穌對話

唐炒了律師,陳官把案押後至6月讓警方調查,期間准唐以5萬元保釋外出,但不得離開香港,並准唐在3天內交保釋金。惟期限過後,唐沒有付款,更發現她向法庭報稱的地址並不存在,法庭即發出拘捕令,數小時後,警員在金鐘的JW萬豪酒店發現唐。唐當晚在警署扣解,翌日早上被帶上法庭解釋,

她說:「Jesus 和我交談了一下,衪覺得我非常無辜。祂認爲我是沒有拍照的。」

法官陳慶偉初時聽到唐琳玲稱與耶穌對話,並無太大反應,但最後仍問了一句:你是否曾患精神病?(資料圖片)

4. 法官問:你是否曾患精神病?

唐聲稱曾與耶穌對話後,陳官仍冷靜地問唐,為何沒有依時繳付保釋金,向法庭提供的地址又不存在,更指唐其實只住金鐘的另一酒店,唐稱她的錢及信用卡被人侵犯,無錢付保釋金,又稱她不太熟悉香港地址寫法,才報錯地址,陳官終禁不住問:「你有沒有患過精神病?」唐即微笑說:「沒有,絕對沒有。」

5. 律師朋友「Eric」變「Alex」

唐一直聲稱她有律師的朋友,並可以找他協助,但聯絡電話卻在手機,因而要求取回手機,惟手機卻被檢取作證物,法官稱可叫控方代找,唐便稱她的朋友叫「Alex Lu」。 控方人員即為唐查看,卻只找到一個叫「Eric Lu」的人。陳官又問唐的朋友是叫Alex還是Eric? 唐才答:「是Eric。」隨即惹來哄堂大笑。

6. 嫌法援律師不夠專業

然而唐的律師朋友並不在香港,陳官仍擔心唐沒有律師代表,故特別叫法庭安排法援署職員與唐會面,但唐卻突然說她不信任外籍律師,又說若只派外籍律師給她,寧願自聘律師,法官即說:「那會更好。」並透露根據唐早前以「寫紙仔」方式,告知法庭她的年收入,認為唐的收入是不合資格申請法援的,唐聽畢又改口說,見見也無妨。案件押後至同日下午,唐又稱,已與法援代表見面,並說:「(覺法援代表)不如我本人專業,我可以代表自己。」

唐琳玲堅持不請律師,又問法官會否付訟費。(資料圖片)

7. 問法官會否付訟費

5月31日,唐最終沒有聘請得任何律師,唐決意親自出戰,陳想把案押後至下午開審,唐卻堅持立即開波,因想盡快還她自由,並稱想案件盡快結束,法官也即回應一句:「我都想!」唐之後又問陳官說:「案件押後會否增加訟費?」又問訟費由法官支付嗎?陳官即反應說:「肯定不是我。」

8. 要求法官普通話審案

聆訊即張展開之際,唐又問陳官可否用普通話與她對話,陳官笑言:「我的普通話能力十分有限。」並透露他只上過基礎普通話課程,堅持說英文,並叫唐繼續說普通話,會有翻譯做橋樑。

唐琳玲陳辭時發表言論,認為香港法庭在審理大型暴亂案時,應效法內地作視象同步。(資料圖片)

9. 指中央電視台也直播審訊

案件審至6月1日,唐上庭自辯,她對香港法庭的印象,就是見到一班穿西裝的人在庭內玩手機,及充滿嘈吵的鍵盤打字聲,至結案陳辭時,亦趁機大談香港與中國法庭的分別,又指在內地有些涉及公眾的案件,法庭内拍攝是可以的。陳官即問:「你是否指中央電視台會發放中國高官因貪污被定罪在法庭受審時的片段?那不是得特別授權的嗎?」唐說她也不大清楚,只是見中央台有法律頻道。

10. 建議香港法庭也同步視象

唐續指,希望香港的有關部門,可藉著她的案件檢視法例並進行改革,審理「重大暴亂事件」時,透過同步視象,讓公眾參與事件,並以:「法律不是僵硬的印在紙上,而是印在人們的心上」作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