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重收燃油附加費 長途652元、短途146元 港航正研究跟隨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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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處宣布今年11月起,航空公司可以自行決定徵收燃油附加費與否,意味市民乘搭由香港出發的航班時,或需付燃油附加費。國泰航空及國泰港龍航空最新公布,將於今年11月2日起更重收燃油附加費,長途每程加652元、短途則加146元。

國泰、港龍將於今年11月2日起更重收燃油附加費。(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民航處早前宣布航空公司可自行決定徵收燃油附加費後,國泰及國泰港龍航空率先宣布重收費用。11月2日起,所有香港出發的機票將會包含燃油附加費,短途每程146元,長途每程收取652元。

國泰航空在官方網站公布,所有國泰及國泰港龍航空於11月2日或以後簽發或重新簽發的機票,將包含燃油附加費,長途來往香港及西南太平洋地區、北美、歐洲、中東及印度地區、非洲的航班,費用為652港元;短途則為146港元,費用適用於所有票種。而11月2日以前從香港啟程的航班,並不包含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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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航仍在研究

同樣受港人歡迎的香港航空,由香港來往澳洲、紐西蘭、北美、歐洲、中東、非洲、南亞(馬爾代夫除外)及哈薩克的直營及共享代碼航班,每程收取460元燃油附加費,惟由香港出發的航班,則仍毋須繳交。港航發言人指,香港出發的航班,會仔細考慮市場經營環境和燃油價格波動因素,以徵收適當的燃油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