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4天】未到作證時 曾健超到庭後離開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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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在雨中帶著黃傘到法庭。(李澤彤攝)

「七警」涉嫌前年佔領運動時,於龍匯道泵房一暗角處,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件今(6月6日)續審。曾健超昨晚在其社交網頁透露,獲警方通知須於今早到區域法院準備作供,而他亦已於早上10時15分到達法庭,並即遇上一名撐警示威者上前對質,惟曾到庭後等了約一小時,再獲警方通知指可能今天未到他作證,須至另行通知為止,曾已離開法庭。

曾今早在朋友陪同下到庭,原預料先就新聞片是否呈堂的「案中案」作證,惟他準備踏入法庭,即還上已失蹤數天的撐警示威者,更有示威者向他大叫「監躉超」,曾沒作理會,便直入法庭。

高級督察傅駿業今早有再作供,他認出亞視新聞片曾拍下他當晚在龍和道拘捕曾健超的過程,但也承認有部份過程因新聞片經剪接而未有全部拍下。

曾健超早前在被判襲警及拒捕罪成,因此本案開審前需錄取新口供。辯方質疑聲稱拍下襲擊過程的新聞片段能否呈堂,案件在舉證前先處理該部分法律問題;曾健超亦將為新聞片段可否納入證供出任證人。昨晚時份,曾健超於社交網站專頁公布,將於今早十時抵達法院準備作供。

失去踪影數天的撐警示威者,今早又再在法院門外出現。(李澤彤攝)

兩撐警團體重現 聲線互淹

支持警察的團體上周連續兩日「休息」,今早重現身影,於場外吶喊支持警員。警方續於場外以鐵馬劃開兩邊示威區,由兩個撐親中團體正義聯盟黨和撐警大聯盟佔據,總有約五十人。兩個團體早於開庭前約一小時就開咪大叫口號,兩邊陣容類同,聲線互相掩蓋。

涉案七名被告依時於早上九時,由兩架私家車接載到場。撐警大聯盟主席李偲嫣走入法院時,反被另一個團體「溫馨提示」,叮囑她於庭內謹記關掉手機,諷刺她去年底在法庭內舉起手機一事。

七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