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第3天】無綫資深電腦技術員證實 暗角圍毆影像傳送無誤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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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涉嫌前年10月15日佔領運動期間,於龍匯道泵房暗角位置,毆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案,在區域法院續審,周五(6月3日)進入第三天。辯方律師指傳媒拍下新聞片段不應列作呈堂證供而展開法律程序,控方遂傳召3名亞洲電視和無綫電視的後期製作人員出庭作證。當晚在無綫電視當值的資深電腦技術員證實,攝製隊當馬在添馬公園採訪拍得的片段是暢順無誤地全程傳送回公司的。案件下周一續審,料將傳召曾健超出庭。

「七警」否認佔領運動期間曾毆打曾健超。(鍾偉德攝)

無綫電視時任資深電腦技術員沈嘉雄(譯音)供稱,他在事發當晚當通宵更,當晚有攝製隊駐守在添馬公園,隊中包括兩名攝影師並有兩部攝影機。至約深夜三時,他在公司負責以公司電腦收集實時傳送的攝錄影像,並監控過程。他說該晚傳送影像並無受到干預,而收集過程亦不會對影片造成任何改動。

無綫電視高級圖書管理員林家裕稱把片段燒至光碟時沒有改動過影片。(鄧子盈攝)

無綫電視高級圖書管理員林家裕(譯音)亦被傳召出庭,林稱他的工作負責將伺服器的影像燒製為藍光碟,燒製光碟過程不會對影片造成任何改動,他亦曾經比較伺服器的影片跟燒製後的影像完全一致。

亞洲電視前高級剪接師詹逸鍵則確認,警方於去年3月向亞洲電視索取事發當日的新聞片段,他協助警方於檔案庫找出片段,只有當中一條未能尋回。而他向警方提供的片段,並不是攝影師最初拍攝的原片,而是經過剪輯及加上旁述的新聞片段。

七名被告依次為總督察黃祖成(48歲)、高級督察劉卓毅(29歲)、警長白榮斌(42歲)、警員劉興沛(38歲)、警員陳少丹(31歲)、警員關嘉豪(32歲)及警員黃偉豪(36歲)。

七人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而陳亦否認另被控的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七人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匯道毆打曾健超。其中陳少丹涉於同日在中區警署七號接見室毆打曾健超。聆訊下周一(6月6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98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