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屎埔收地】高院批准收地 恒基代表:盡快執行法庭命令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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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將找執達吏到馬屎埔清場。(資料圖片)

恒基地產欲收回粉嶺馬屎埔村一幅農地,今早(6月10日)向高等法院申請派出執達主任地,獲法官批准申請。若有非法佔用者阻礙執達主任工作,屆時警方可介入拘留違反禁制令的人士,並帶上法庭接受判刑。

原訴的代表律師陸鶴興庭外呼籲非法佔用者盡早自動離開,避免不愉快事件發生。他指法庭命令今日(6月10日)交到執達主任,希望下周一或盡快執行法庭命令。另恒地今午再發新聞稿,再三呼籲非法佔地者自行和平離開,不希望相關人士再次作出激烈行為,以免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及觸犯藐視法庭之罪行。

原訴人為恒基地產的附屬公司祺星有限公司,就收回粉嶺馬屎村一幅農地,自2016年5月23日申請臨時禁制令,今日第三次到高院。如上次提訊,無答辯人出庭應訊。

有關命令指執達主任清除涉案土地的阻礙物、非法佔了人士,警方根據《警察條例》,拘捕阻撓禁制令人士、扣押,被帶上法庭。

代表原訴的資深大律師馮柏棟今於庭上表示,原訴自6月1日取得法庭正式文件後,原訴派出超過200名保安人員到涉案地點,至今仍未成功收地。但非法佔用者除了建築一個木製建築物外,更有大量圍版包圍,根據結構工程師指,木製建築物結構、基樁不安全。

由於原訴申請命令包括有需要時可向警方尋求協助,法官關注,若警方拘捕違令者,應帶上裁判法院還是高等法院接受判刑,以及有關程序,資深大律師馮柏棟解釋,被捕人士被帶往警署後,警方可根據《警察條例》予以保釋,而被捕人士可待高等法庭排期後,才接受判刑。

案件編號:HCA 137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