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聽報告】取保密權資料個案7宗歷年最多 專員:有人不專業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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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周年報告已交,專員石輝去年共收到80宗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個案,其中7宗個案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較2016年只有1宗明顯增加。報告又指去年曾接獲3宗涉及取得新聞材料,較前年減少4宗。
石輝於報告中指,有執法機構人員執行截取職務的表現既不理想,也不專業;另外亦有個案涉及錯誤判斷,他提醒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應提高警覺,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2017年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周年報告指,去年共收到80宗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個案,其中7宗個案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圖片)

法律專業保密權泛指在準備訴訟或訴訟期間,任何人向律師尋求法律意見時,所有相關文件以及口頭的指示都會保密,主要是保障公眾徵詢法律意見時不用有所顧忌,警方亦無權翻閱。

報告揭示有執法機構在獲授權某項截取行動時,有執法機構人員未能聽到通話內的整段內容,只根據自己理解記下所有內容。另有個案指,有執法機構人員因一連串錯誤判斷,未有將可能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通話內容,向小組法官匯報,最終建議發出屬紀律性質的口頭警告。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認為,有執法機構人員執行截取職務的表現既不理想,也不專業。(資料圖片)

另外亦有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違規或異常個案指,有2名執法人員在分別2宗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個案中,重複犯同樣錯誤,未有保留截聽成果,後遭所屬執法機構質疑2人是否適宜繼續執行相關職務,並施以較重懲處,最終向有關人員發出書面訓誡;並向另一高級人員發出口頭警告。

石輝認為有人員執行截取職務的表現「既不理想,也不專業」;他在報告中指出,有部分執法機構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不夠警覺」,導致工作表現欠佳。惟全部個案均不涉及故意犯錯或出於動機不良,他曾向涉事人員的執法機構表達意見,建議執行截取職務時應加強警覺和謹慎,將可避免犯同類錯誤。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執法人員以「大包圍、搏大霧」的心態,未有評估取得法律保密資料的可能性以獲取法官授權。(資料圖片)

就截取行動涉及或可能涉及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個案達80宗,較前年增加近5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嚴重關注,他續指過去三年獲法官批准的截取書面申請分別為1428、1416及1303宗,即總截取申請數字下降;惟涉及取得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個案卻大升,認為情況並不尋常。

涂謹申又質疑執法人員以「大包圍、搏大霧」的心態,未有評估取得法律保密資料的可能性以獲取法官授權。他敦促專員應仔細分析有關個案,研究方法以減少這種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