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五死車禍】陳錦康稱有傷者求助 指旅巴非公司安排拒認工傷

撰文:黃靜薇
出版:更新:

青衣長青公路發生奪命車禍,一輛機場員工接送車從後撞向一輛的士,釀成5死32人傷。
工業傷亡權益會幹總事陳錦康今日(4日)早上在電台節目上表示,有傷者向該會求助,引述其公司指由於涉事旅遊巴並非由公司安排,拒絕承認工傷。陳呼籲有關公司應效法國泰做法,為受傷的員工提供工傷賠償,「如果員工返工受傷仲有呢啲爭辯,咁係好慘。」

青衣長青公路日前發生奪命車禍,釀成5死32人傷。(資料圖片)

涉事旅遊巴為國泰航空員工接送巴士,負責接送國泰航空旗下不同部門的員工上班,包括事餐飲部、地勤、飛機維修及機場後勤服務,部分則受僱於外判公司。

工業傷亡權益會幹總事陳錦康認為長遠應將員工上、下班時間都列入工作時間。(資料圖片/洪業銘攝)

工業傷亡權益會幹總事陳錦康今早於商台節目上表示,近日收到一名傷者求助,稱當日事故發生後,立刻送往醫院治理,醫生其後批核傷者假期,並安排於昨(3日)覆診。他續指該員工未有透露身份,據知並非國泰直屬員工。

涉事旅遊巴中非由僱主安排

該名傷者透露,其公司表示該日的接送巴士並非由公司安排,故不會以工傷處理,意味著他不能獲得賠償,包括相等於薪金五分之四的疾病津貼。陳錦康指該員工感到擔憂,批評公司的做法不合理,「個陣佢係返緊工,點解無賠償?」

他引述過往個案,即使傷者並非乘坐由僱主提供接送的車輛,只要屬於當時唯一可達至公司的交通工具,僱主都要按《僱傭條例》賠償。

他批評公司不應推卸責任,「如果員工返工受傷仲有呢啲爭辯,咁係好慘。」呼籲部分不願意賠償的公司應效法國泰,酌情處理。即使僱主不願意賠償,他建議員工可自行向勞工處申報工傷,不排除最後須循民事訴訟取得賠償。

多地員工如上、下班生意外均獲賠

根據現行《條例》,員工上、下班的過程不算工作時間,所以即使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意外,都難以定論是否屬工傷。陳錦康批評做法過時,不少亞洲地區如日本、韓國、內地等,員工上、下班途中乘搭車輛或單車,發生意外是一律可取賠償,「唔係對員工特別好,而係香港特別刻薄。」

一輛機場員工接送車從後撞向一輛的士,釀成5死32人傷。(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