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有妥善貯存廢印刷電路板 四電一腦回收商億達被判罰款1.9萬元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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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電一腦」持牌回收商之一的億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於屯門環保園經營的回收場,因未有妥善貯存化學廢物,今日(15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共被判處罰款19,000元。

環保署去年8月發現,億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於屯門環保園經營的回收場未有適當地處理屬於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去年8月的突擊巡查,發現億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於屯門環保園經營的回收場,未有適當地處理屬於化學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經調查及蒐證後,證實回收場使用不合規格的容器、未有妥善密封化學廢物、化學廢物容器並無標識展示、在不適當的地方貯存化學廢物及未有在貯存化學廢物的地方展示警告牌等,違反《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的事項,遂向億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提出檢控。

環保署發言人解釋,廢印刷電路板屬化學廢物,若不妥善處理,不但會污染環境,亦會危害相關從業員和公眾的健康。

政府環保園租約規定,租戶只可處理本地產生的廢料,《香港01》2018年與美國環保組織BAN調查發現,「億達」疑透過元朗回收場將美國電子廢料「洗底」,扮成本地廢料再運入環保園處理,巧妙繞過租約規定。(香港01製圖)

環保署叮囑回收場營運公司切實遵守相關化學廢物管制法例,若其運作產生化學廢物,必須依法向環保署登記,妥善包裝、標識及貯存化學廢物,聘用持牌的化學廢物收集商運送廢物往持牌的化學廢物處置設施處置。任何人違反上述法例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和監禁六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兩年。

曾被揭涉將進口美國電子廢料「洗底」 扮成本地廢料

《香港01》2018年曾揭發,環保園租戶「億達」疑透過由相關公司經營、位於元朗南的回收場,將進口美國電子廢料「洗底」扮成本地廢料,再送到環保園處理,涉違租約。當時環保署表明,環保園租戶不可於場內處理外國廢料,亦從未批准「億達」處理進口廢料,已去信要求交代,如證違約會嚴肅處理。「億達」拒絕回應事件。「億達」大股東為政協吳懿容,公司過去曾多次因非法輸入有毒電子廢料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