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經理騙財案 控方指被告兒子2月加薪5千 有文員3星期加薪1萬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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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悅人事部女經理,涉嫌利用公司支薪系統多發薪金,並疑串同丈夫及兒子於7年騙公司4千萬案續審,控方出示文件,顯示女經理的兒子入職3月便加薪2次,並合共加近5千元;另有一名文員亦在3星期升級成主任兼增薪1萬,卓悅主席聲稱並無簽署文件,又不記得是否曾授權女被告准她的兒子加薪。

卓悅的主席兼行政總裁葉俊亨稱不記得是否曾授權女被告喬美齡為兒子加薪。(朱棨新攝)

3名被告:母親喬美齡(64歲)、兒子夏定邦(41歲)和丈夫夏偉成(70歲,任職保安),被控於2004至2010年間串謀訛騙約4千萬,及洗黑錢3700萬,喬及其兒子於控罪期內,受僱於卓悅化妝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

卓悅控股有限公司的主席兼行政總裁葉俊亨供稱,卓悅控股於2003年上市時,當時營業額約4至5億。公司至2011年時,已有30多間分店,員工逾千人,全年營業額約12億至13億元。

指女被告04年1.5萬月薪屬正常

對於首被告喬美齡於2004年獲卓悅聘用,任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經理,月薪1.5萬元。葉指,該金額以部門經理而言,屬正常薪金。而喬的薪金經多年調整,於2010年被加至2.4萬元,葉指亦是正常加幅。

女被告兒子兩月內加薪兩次

控方又指根據文件,喬的兒子夏定邦於2005年間,不足兩個月內獲兩次加薪。在同年3月第2次加薪時,人工上調至1.15萬元。據控方開案陳詞所述,夏定邦同年入職任文員,當時月薪6.5千元加5百元勤工。葉稱夏定邦該次加薪文件非他簽署。至於他有否授權喬為兒子加薪,葉稱事發已是多年前,現在已不記得。

文員3星期升級至主任加薪1萬

此外,庭上讀出多封文件,顯示一名員工在相隔3星期,由高級文員升為副主任,月薪由原本的8千元加至1.8萬元。葉指未有批核該次加薪,亦未能解釋加薪安排。

控方開案時透露,被告疑利用系統,令公司向她及其子以及多名員工多發薪酬,但發給其他員工的薪金最終落入她們一家人的戶口,各員工並不知情。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34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