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電動車政策一再轉軚 說好的2020年3成電動車目標呢?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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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去年推出電動私家車「一換一」換車計劃,讓合資格車主如果在銷毀舊私家車後更換電動車,可獲最多25萬首次登記稅寬減。惟計劃反應冷淡,政於昨日(28日)宣布進一步放寬,車主擁有舊私家車的期限由36個月縮短至18個月。
特區政府推動電動車逾十年,但政策陷入邏輯矛盾:想抑制私家車增長,改善路面擠塞和空氣污染,但又拿不出實際辦法,最後竟向電動車開刀。結果政策開倒車,充電位增長亦「龜速」,窒礙電動車發展,燃油私家車卻繼續增長,完全做不到政府當初目標。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在不久前才表示無意修訂一換一計劃資格,但沒過多久就公布即時放寬安排,過程變化得極快,確實叫人摸不著頭腦。

電動車是汽車業未來發展大趨勢。(資料圖片)

電動私家車屬大趨勢 港府曾揚言2020年三成電動車

電動車是私家車發展大趨勢,技術近十多年迅速發展。生產汽車與供電雖同樣有碳排放,但路面氮氧化物和懸浮粒子排放量可明顯減少,若電力來自較潔淨能源的話,整體污染將減少,這是國際間廣泛共識。

不少國家或地區已紛紛訂立政策目標,在指定年期前停售汽油車,改為電動車或是混能車。過程或快或慢,亦可能有技術阻滯,但整體方向不變。除最著名的美國Tesla外,不少老牌大型車廠如日本三菱、美國福特、南韓現代等,都要跟上這潮流。

港府推動電動汽車,可追溯至前特首曾蔭權年代。曾蔭權在2009至2010年度施政報告提出,政府長遠政策目標是令香港成為亞洲區內,最廣泛使用電動車的地區之一;2011年5月,政府修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指出長遠目標是在2020年,有30%私家車屬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新建築物私家車泊車位應有30%可以提供相關充電設施。

政府充電設施增長緩慢,令有興趣用電動車的車主無所適從。(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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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過萬輛 叉電設施僅兩千多個

電動車車主首要關注的是,固然是充電難題。單是一個充電問題,多年來已經困擾不少車主。汽油車加一次油只須數分鐘,但電動車標準充電需6、7小時才能充滿,「快叉」也要1、2小時,即使是外國最新技術至少也需要約半小時。

在香港,莫說引入最新技術,連現有的充電設備都不足夠。香港已登記電動私家車總數由2011年4月的69輛,增至去年10月的10,940輛,增幅逾150倍。不過,公共充電器數目只由2011年的872個增至2018年底的2,166個,增幅追不上需求,快速充電器更只佔當中498個,發展可說相當緩慢。

雖然政府辯稱,當局政策方針是電動私家車車主應利用在其居所、辦公地方或其他適當場所設置的充電設施,公共充電設施只屬輔助,私人才是重點。但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曾表示,現時在私人停車場內,電動車充電站發展只在起步階段,政府對此亦沒有針對性的措施,尤其私人屋苑更沒有誘因設置。所以,現實上不會太多人有「日常充電」的機會,還是要靠公共充電器,政府須先行改變政策方向。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去年在財政預算案上宣佈電動車「一換一」計畫,被質疑成效有限。(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陳茂波取消首次登記稅豁免 電動車增長停滯

既然使用不便,自然要靠財政誘因鼓勵使用。港府自1994年一直豁免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並多次延長相關規定。由於早年電動車選擇不多,政策意義不大,直至近年不少車廠把電動車投入量產,電動車在香港才開始多人使用。

不過港府政策思維中,當局要避免私家車繼續增長,而電動車同樣被視為私家車,所以政府認為全額豁免市民買私家車不妥當。2017年財政預算案中,陳茂波宣布同年4月起,不再全額減免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改為設97,500元上限。

由於電動車較傳統汽油車貴得多,缺少財務誘因價格即時翻倍。翻查運輸署數字,2017年4月前,電動私家車登記數目每月一般有三位數增長,到3月由於市民「趕尾班車」,新登記數目有近三千宗。但到新政策實施後,新登記數目即時急插至個位數,4月更加是零。

本港塞車問題嚴重,政府一直想方設法減緩私家車增長,但就選擇向電動車「開刀」。(資料圖片)

車量增長並無減慢 變相鼓勵買汽油車

去年2月底,陳茂波放寬電動車首次登記稅規定,容許舊私家車車主一換一,銷毀舊車並換電動車,可獲25萬元稅項減免。不過舊車車齡須6年以上,申請人亦須連續持有舊私家車3年,在舊車取消登記前的24個月期間內須有最少20個月。規定的原意是避免車主大舉購入舊車圖利,但就被指要求過嚴,無助鼓勵車主換車,故反應冷淡。

根據政府數字,去年3月至12月首次登記電動私家車數目為454宗,當中「一換一」計劃佔321宗,即平均每月只有約32宗,遠遠及不上全額豁免時期。政府今次再放寬持有年期規定,充其量只是糾正過往的政策過辣問題,成效仍屬未知。

更致命的一點是,由於政府拿不出方法抑制私家車增長,所以準車主不買電動車,自然會重新流向傳統汽油車。運輸署數字顯示,不論減稅安排實施前後,每月私家車首次登記數字都穩定維持約三、四千宗,完全沒有下跌過。分別只在於,取消稅務豁免之前,電動私家車登記至少佔所有私家車登記數目半至一成(浮動較大),但2017年4月後,電動車登記只佔總數百分之一至二左右,跌幅明顯。

黃錦星在立法會會議指出,「三成電動車/混能車」並非政府的「目標」。(資料圖片)

疏導私家車需求 豁免電動車稅項屬合理

其實一句到底,政府既然沒有良策減少整體私家車增長,又或者基於經濟市道等考量根本無考慮過抑制私家車增長,就至少應將需求疏導到電動車,紓緩路面空氣問題。電動車在香港仍處發展階段,車價偏高、使用上亦較為不便,需要政府政策特別照顧,才可鼓勵市民購買,豁免稅項屬相當合理。

截至2018年10月,已登記電動私家車總數為10,940輛,只佔香港所有已登記私家車約1.8%,就算連同混能車,按照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說法,也只是約5%,對比政府當初的「2020年三成電動車/混能車」大計,如今只剩下一年,這數字完全不及格。黃錦星昨日(28日)在立法會會議中,否認「三成」是具體目標,僅是一個「預計情景」,明顯只是掩飾政府推廣電動車的緩慢進度。

當然,上月黃錦星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才表明「並無計劃改變」一換一安排,上星期立法會擬備的文件中,政府所回應的立場一樣。但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前日在Facebook直播聽取意見時,已「鬆口」表示可以放寬安排。不足一天後,政府就公布即時放寬安排,過程變化得極快。樂觀而言,是政府總算肯回應部分民意,但其實亦側面顯示出,政府對於電動車的政策由此至終都不完整,才會有這種朝令夕改的情況。

Fact check:政府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2016年5月最後更新)中,白紙黑字寫明三成是「目標」。(《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