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傭涉混漂白水虐待女嬰 辯稱純屬意外 惟僱主指控她想殺其女

撰文:呂樂謙
出版:更新:

菲律賓籍女傭被指故意把漂白水放入浴室,令女僱主為半歲大女兒洗澡時灼傷女嬰,女傭否認虐兒,她今(1日)出庭自辯,稱辭職後遭女僱主追還毀壞了的財物費用,她被迫要向親友借錢。案發當天,她拿漂白水到廁所作清潔工作時,被召喚到不同地點做事,之後又被追問能何時可還款,至女僱主發現誤拿了漂白水為女兒洗澡時,女僱主即扯她頭髮,又罵她想殺人。女傭稱那純屬意外,又稱她對女嬰有感情,不會作傷害女嬰的事,裁判官押後至本月15日裁決。

女被告ANDO MERLYN ANAO在沙田法院否認一項對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罪。

女被告ANDO MERLYN ANAO,39歲,被控一項對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罪。控罪指,被告於上年8月13日於沙田樂霞坊1號艷霞花園其陳姓女僱主住處中,虐待或故意疏忽一名6個月大女嬰。女嬰送院後證實腹部及右大腿有紅點,急症室醫生指女嬰沒明顯傷痕。

辭職後遭僱主追賠償

被告自辯時稱,因她母親患病,她於案發前兩天向女僱主辭職,並想回鄉。惟僱主卻要她首賠償工作期間曾打破的物件,才會為她安排離開的機票,被告因此要向在港工作的表親借錢。

清潔途中兩被叫外出工作

事發當日(8月13日),被告將放在廚房,裝有漂白水的紫色沐浴露樽帶到廁所清潔。被告稱,平日僱主一家用完沐浴露後,她才會把該裝有漂白水的瓶子帶到廁所作清潔工作,但當日陳卻要她兩次外出,分別去接陳的大兒子,及拿回裝有人奶的袋子。被告未能完成清潔,把漂白水瓶留下。

當她回到住所後,跟隨陳到廁所替女嬰洗澡,但陳又要被告致電表親何時可借到錢還給陳,被告未能答實日期。她感覺到陳像有點生氣。

僱主得悉是漂白水即扯被告頭髮

其後,陳質問被告為什麼水中沒有肥皂泡,被告回答不知道;陳便問她紫色瓶中是什麼,被告也回答不知道,惟住所內的另一位傭人回答是漂白水。陳立即將女嬰交給丈夫,又三次拉扯被告的頭髮,指被告會殺死她的女兒。女嬰其後被送院,而被告則被帶到警署。

對女嬰有感情不會傷害她

被告表示,她當時並不知道水中被加入漂白水,她照顧案中女嬰已有一段時間,對女嬰有感情,不會傷害她,此次事件全屬意外。

控方質疑被告故意誤放漂白水瓶

控方盤問時,則質疑被告因為陳拒絕為她安排機票,故將裝有漂白水的瓶子放到廁所,令僱主混淆,誤用瓶內的漂白水;被告不同意,並堅持用紫色瓶子裝漂白水已有一段時間,她也一直將瓶子放在廚房。控方指被告說謊,指她曾將該瓶子和其他沐浴露瓶子放在一起,被告不同意。

控方也質疑被告為何不早提醒僱主紫色沐浴露瓶子中裝有漂白水,被告解釋她當時正在與僱主談及賠償的事宜,並無發現僱主誤加漂白水至女嬰的洗澡水中。

裁判官將此案押後至2月22日宣判,被告需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STCC 321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