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少爺」黃鉦傑就挖礦機生意 被買家入稟要求「回水」12.5萬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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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深水埗掟錢風波的「幣少爺」黃鉦傑,曾在網上大推加密貨幣「Filecash coin」(FCC),及推銷挖礦機,惟近月有不少市民聲稱購入挖礦機後覺受騙。一名買家更於上周五(15日)入稟區域法院,聲稱向黃及其公司購入5部挖礦機,要求幣少「回水」12.5萬元。

「幣少爺」黃鉦傑被買家入稟要求就挖礦機生意賠償 12.5萬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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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姓關,被告為黃鉦傑及幣少集團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與被告於去年7月15日訂下購入5部FCC挖礦機的買賣合約,原告現要求被告償還12.5萬元,兼存放挖礦機的費用。

曾自稱30萬本賺8位數

年約24歲的「幣少」黃鉦傑自稱炒Bitcoin起家,早前於電視節目中稱以僅30萬元本金,賺到逾8位數字財富,並向大眾推介可挖出「Filecash coin」(FCC)加密貨幣挖礦機。惟早前已有向他購入挖礦機的人士先後現身聲稱受騙。

黃鉦傑另被懷疑涉及深水埗撒錢事件,早前遭警方扣查近34小時,事件暫列作「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但黃至今未有被起訴。

案件編號:DCCJ7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