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綱要》倡廣東養老 羅致光:研究助居粵長者安享晚年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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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日前出爐,當中提到會為港澳居民在廣東養老創造便利條件,有聲音憂慮此舉或意圖迫令港人北上安老。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今(24日)撰網誌指,《綱要》所述對象是針對在粵長者,所選用字眼亦顯示,非鼓勵港人「回廣東」養老,兩者具分別,但他亦補充指,倘能夠創造便利條件,港人或會回廣東養老,但全屬自由選擇。
他又提到,目前有7.7萬名65歲或以上長者長居廣東,局方特別關注在粵生活的港人長者,已推出可攜的現金援助安排,未來需研究如何在當地提供符合本港安老標準服務,讓他們毋須回港,亦能在熟悉環境中安享晚年。

羅致光指,根據2016年統計數字,在廣東省養老長者有7.7萬人。(資料圖片)

《綱要》於本月18日出台,當中提出要研究一系列便利港澳居民到內地生活、工作和養老措施,包括支持港澳投資者在珠三角九市按規定,興辦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等,羅致光撰文講述對選擇在粵養老的本港長者支援,他指,《綱要》所述範疇,非坊間解讀的「『鼓勵』港人回廣東養老」,而是針對本身已在粵的港人長者,他指,根據2016年統計數字,在廣東省逗留6個月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人數有53萬,當中有7.7萬為65歲或以上。

他又提到,社會保障措施的可攜性方面,政府現時透過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容許在香港領取綜援不少於一年的長者,如選擇到廣東或福建養老,可繼續領取每月的綜援標準金額及每年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截至今年1月底,受助長者約有1 200名,其中廣東約佔1100人。此外,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則予移居廣東及福建的合資格香港長者毋須每年返港,可繼續領取生果金,截至今年1月底,廣東計劃約有16,800人受惠;福建計劃則約有1,500人受惠。他補充指,港府將於明年初,進一步將長者生活津貼擴展至在粵養老長者,料可惠及25,000人。

他又指,本港兩間非政府機構,分別於深圳和肇慶營辦了共兩間安老院舍,社署自2014年6月開始推行廣東院舍住宿照顧服務試驗計劃,正於輪候冊上排隊,等候入住資助安老院舍長者,可自願選擇入住該兩間院舍,截至去年底,先後有209名長者曾參加試驗計劃,入住長者亦普遍滿意院舍居住環境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