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200億購社福物業 勞福局:超出合理水平便不會購買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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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公布,將撥款200億元購60個私人物業作社福用途,主要給130項目使用,紓緩社福場地不足的問題。勞工及褔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4日)在電台節目中解釋,政府過去十多年都未能解決社福土地不足的問題,需要在政策上作出改變,有關做法是眼下能解決問題的辦法之一,為盡快提供服務,政府期望物業在「交吉」狀態,料最快在2021年陸續提供服務,但他強調若心儀物業的價格超出合理水平,便不會購買。

政府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建議,撥款200億元購置60個物業,以提供超過130項社福設施,如日間幼兒中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等。(資料圖片)

羅致光形容立法會輪候項目眾多,難以「打尖」,故勞福局目標是本屆立法會休會前獲得通過。他又說,雖然有關做法政府曾使用,惟當時負責實行的人員大多已離職,故購置產業的工作會交由社署、產業署、建築署和財經及庫務局等政府部門組成的工作小組處理,包括與產業署商量策略,考慮以招標形式購置物業。

他重申購置物業時會確保屬合理價錢,又稱當年政府亦未能購齊計劃中預計的物業數目, 強調若售價超出合理水平便不會購買:「大街大巷、最旺的地方相信買不起」。他又說,考慮到購置目標是希望提供服務,故期望物業是「交吉」狀態,預計最快大半年內可完成辦公室裝修,2021年陸續提供服務。 至於一筆過向立法會申請200億元後,有否交回金額的期限,他直言未有指明期限,惟購置物業屬短期措施,「如果要6至7年,為何不自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