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前主管收回佣案 女下屬稱一個銀包兩份用 願全數佣金贈被告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中原地產前主管涉收取女友兼下屬佣金案續審,被告傳召被他形容為「不能浮上面的夫妻」兼下屬楊慧君作供,楊直認兩人會以老公老婆相稱,被告會花費逾百萬在她身上,包括送她鑽石項鍊及皮草等,她知被告有財困,亦願主動幫忙,更稱覺「一個銀包兩份用」無問題,甚至把334萬佣金全給被告也願意,重申與被告無分佣協議。

被告陳裕發在錄影會面中自諭是「隱形戰機」專做大交易。(林樂兒攝)
+2

官裁錄影口供可呈堂

被告陳裕發,69歲,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即於2016年6月17日接受其下線地產經紀楊慧君給予的近122萬元利益。

辯方早前反對控方將被告與廉署會面的錄影呈堂,法官今裁定被告是自願作供,接納影片為證據,並宣告表證成立。被告不自辯,辯方傳召其下屬楊慧君作供。

不介意「一個銀包兩份用」

楊供稱,被告偶然下介紹買家鄭翔玲予她認識,被告出於職責曾陪她與鄭參觀天匯單位及簽約。她謂,2016年知悉被告有經濟困難,她視對方為另一半,覺得「一個銀包兩份用完全冇問題」,遂提出金錢幫助。楊強調出於情侶關係相助,與被告的工作關係無關。她說以往也曾借出60多萬,而案發時被告的財困原因為投資股票失利,且兒子讀書開支增加。

被告曾稱要約130萬周轉

被問及轉帳予被告的近122萬是如何計算出來,她回答自己就天匯的交易應獲334萬佣金,扣除15%稅款,除開兩半再減20萬,便會得出該銀碼。楊解釋,被告提她要留錢交税,又著她扣除20萬,因被告曾花逾18萬贈她鑽石項鍊及皮草,但當時被告周轉不靈而刷楊的信用卡付款。她又指,被告用在她身上的款項逾百萬,被告亦說過需要約130萬元周轉,她便提供相近金額。

控方質疑為何要繁複計算金額

控方盤問楊,指她曾向廉署供稱被告當她是契女,兩人非情侶。楊回應當時因尷尬而說謊,但被告是無辜的,所以現時坦承雙方關係。控方追問計算中為何要除以二,楊重申以上原因,並謂如被告需要,「將334萬畀晒佢都得」。控方再問,既然如此,為何以該筆佣金作基數,再繁複地計數。楊堅稱當時剛好收到款項,便隨意以此幫助被告,並說兩人從來沒有分佣協議。

辯方傳畢證人,明天會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C 33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