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香港教區推三措施防範性侵 禁止神職人員與未成年人獨處

撰文:陳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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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香港教區宗座署理湯漢樞機發表牧函,就天主教聖職人員性侵化未成年人及弱勢人士感痛惜及予以嚴厲譴責。為了徹底及有效解決上述情況,宣布推行三項措施,分別為:所有神職人員,都不可於任何隔離及關閉的地方與小孩獨處;神父聽取小孩告解,應有成年人在場;以及所有與未成年人有關的教會活動,都應該公開舉行並有一位成年人在場。

天主教香港教區宗座署理湯漢樞機(左)發表新牧函,推三項措施防止性侵事件出現。(資料圖片)

港教區首宗性侵醜聞2002年曝光

牧函提及,因應2002年出現首宗前神父劉嘉兒性侵一名青少年,教區隨即以保護未成年人及弱勢群體的福祉為首要任務之一。而根據適用於整個教會的教延指示,教區於2009年釐訂了「為未成年人士服務的牧民工作者的行為守則」及「教區組織內性侵犯兒童投訴之處理守則」,並成立了一個工作委員會,處理教區組織內性侵犯未成年人的投訴。

而教宗方濟各於上月底在羅馬召開《在教會内保護兒童會議》會議,會後宣布三項跟進措施,以保護兒童及弱勢社群,包括教宗將頒布一道有關「保護兒童和脆弱成年人」的手諭;推出梵蒂岡城的新法律和指南,以及信理部的手冊;及成立「專門工作組」去協助有困難的主教團和教區。

湯漢又在牧函表示,未來教區將根據教延在羅馬會議後發布的相關指引,修訂上述兩份教區守則,並提供完善計劃,以協助神父侯選人達到心理成熟階段,並為聖職人員提供相關的延續培育計劃。

湯漢促性侵受害人及知情人士作出舉報

除了公布三項的新措施,湯漢又表示所有認為自己曾受過性侵犯的人士、或是對性侵犯個案知情的人士,皆有權利向政府有關部門及教會當局舉報。湯漢續指,在教會圈子中,對性侵犯事件不容許保持緘默及營造隱瞞風氣。反之,要提高透明度,及保護被侵犯者及可能被侵犯者,而不是侵犯者及教會機構的聲譽。

湯漢又補充,幫助侵犯者改過自身的最佳方法,就是與他們對質,使他們面對良知及為自己所作的罪行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