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陪審團商議第二天 透露就「美國隊長」三罪陷於膠著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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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發生騷亂中,本民前前發言人梁天琦、有「美國隊長」之稱的容偉業及另外2人,就暴動等罪受審,陪審團繼昨天開始退庭商議,今(19日)再續討論一整天,至傍晚7時許向法庭表示,就容偉業面對的3項項罪,尚未能達至有效裁決,向法庭尋求指示,惟法官表示望陪審團繼續商議裁決,但考慮陪審團已商討一段時間,法官先讓陪審團先行休息,明日再續。

高院暴動案的四名被告(由左至右):梁天琦(27歲)、李諾文(21歲)、林傲軒(23歲)及有「美國隊長」之稱的容偉業(32歲)。(資料圖片)

透露容的3罪未達成有效裁決

由4男5組成的陪審團傍晚以「紙仔」通知法庭,並稱他們對於容偉業被項的3罪,包括:非法集結、參與亞皆老街及山東街的暴動罪,均未能達至有效裁決,要求尋求法庭指示。法官提醒陪審團要以個人經驗、智慧及常識互相討論,集思廣益,按本案證據作出裁決,望陪審團繼續商議,又提醒陪審團不用因時間而感到壓力。最後決定先把案押後至明天,再讓他們商討。

被告梁天琦(27歲)、李諾文(21歲)、林傲軒(23歲)及有「美國隊長」之稱的容偉業(32歲)均被控同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農曆大年初一至二)間,於旺角砵蘭街參與暴動。此外,容偉業另外面對6項非法集結、煽惑他人非法集結、暴動及襲警罪,另容亦被控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等罪名。

案件編號:HCCC408、HCCC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