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陪審團退庭商議進入第五天 再就非法集結罪作提問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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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農曆大年初二旺角發生騷亂中,本民前前發言人梁天琦、有「美國隊長」之稱的容偉業及另外2人就暴動等罪受審一案今(22日)續。陪審團商議已進入第5天,陪審團於早上9時半再就非法集結罪的元素作出提問,法官亦作回應並向陪審團明示,法庭會接受部份控罪的裁決。

陪審團透過「紙仔」問及非法集結罪提及的「鼓勵」元素,包括「鼓勵」有沒有分直接與間接、有沒有指向性、對象是否要多於1人,以及暗示言語是否也算是「鼓勵」。

需考慮容對現場環境的理解

法官提醒,陪審團需要考慮被告是否意圖憑他身在現場,而鼓勵他人,及當時其言行是否實際上鼓勵了他人,而被鼓勵的人不需要多於1人。法官又指示陪審團不需要考慮暗示,直接考慮其言行是否構成鼓勵,且該人是否容偉業,並再提醒他們需要考慮整體情況,容偉業為自閉症患者,他對當時環境的掌握及理解是怎樣的。

法庭會接受部份控罪的裁決

另外,法官又提到舉證責任在於控方,但若果陪審團經考慮後,認為就某些控罪沒有合理機會達成裁決,法庭會聽取及接受部分控罪的裁決,而則會解除陪審團就不能裁決控罪的職務,但強調是在沒有合理機會的情況下才會考慮。

本案被告梁天琦(26歲)、李諾文(21歲)、林傲軒(23歲)及容偉業(32歲)同被控一項在砵蘭街參與暴動的罪行,容偉業另被控煽惑非法集結、非法集結、襲警、參與亞皆老街、山東街、及花園街暴動的罪行。

案件編號:HCCC408、HCCC408A/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