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前執行處長朱敏健獲委任平機會主席 4月中生效 任期三年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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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22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朱敏健為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由今年4月11日起生效,為期3年。
 

政府宣布,行政長官委任朱敏健為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由今年4月11日起生效,為期3年。(資料圖片)

政府發言人指,朱敏健曾在廉政公署工作共35年,在廉署退休前為執行處處長,也曾帶領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秘書處5年多,擁有豐富的公共服務經驗。

發言人續指,平機會主席的遴選工作,是透過人力資源顧問公司公開招聘進行,並由遴選委員會仔細考慮各人選後向行政長官提交建議。

政府指,朱敏健具公共服務經驗豐富,處事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同時擁有良好的領導、管理及溝通能力,期望平機會在朱的領導下,能繼續在社會上積極推廣平等機會及消除歧視。

政府亦對現任主席陳章明教授過去3年在平機會的工作表示感謝,任內繼續切實執行4條反歧視條例,為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工作提供良好基礎,條例通過後將有助於擴大反歧視條例的保障範圍。

遴選委員會由行會成員陳智思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行會成員林正財、社商賢匯創辦人馬夏邐、理大協理副校長石丹理、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智光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