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撥款4示威者終極上訴被拒 發聲明指會繼續求阻暴力拆遷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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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有份參與2014年6月立法會外反東北撥款示威者,並被裁定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的被告,今(27日)在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惟法庭聽聞陳詞即駁回他們的申請,其中兩名保釋等候上訴人士須即時服刑。四名上訴人即發表聲明,會繼續要求政府停止暴力拆遷等行為。

上訴人之一的黃根源,因申請終極上訴許可被拒,須即時回獄中服刑。(資料圖片)

申請上訴許可的4名示威者包括:葉寶琳、黃根源、張貴財及周諾恆,其中葉及黃等人被指在2014年6月30日的財委會議期間,曾硬闖立法會,又阻止保安關上玻璃大門,被裁定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罪成,被判囚2及3星期,隨著二人的上訴許可被拒,二人的保釋即被取消及須回獄中服刑。

另兩名上訴人張貴財及周諾恆,只被控在現場拉橫額,被判罰款1千元,他們今天申請上訴亦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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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聲明稱會阻政府暴力拆遷

法庭聆訊後,四名上訴人發表聯合聲明,當中寫到:「今天葉寶琳和黃根源要面對監禁,但我們會繼續要求政府停止暴力拆遷,以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土地、善用港鐵上蓋、收回無用軍事用地等等作替代,並確保適合發展的土地不再用於炒賣,而是確切滿足廣大基層的住屋、醫療、社福等等需要!」

指土地問題源於分配不均

他們又在聲明中重申,香港的房屋和社福問題,不是在於土地不足,而是分配不均,並認為填再多的海、鏟再多的郊野公園,若只是製造更多豪宅和權貴私人遊樂場,再多的「土地供應」,也只為全球炒家提供更多投機工具,對平民百姓根本百無一利。

反對新界東北暴力拆遷的運動,前後有20多人被檢控,其中13人原被判社會服務令,後遭上訴庭改判入獄13月,該13人當中中亦包括今次的上訴人黃根源,該13人在終院提出上訴後得直獲即時釋放。

案件編號:FAMC 54, 6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