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示威索償案 示威者稱警車上被毆 光線雖暗仍聽到打人聲

撰文:林樂兒
出版:更新:

2014年大批示威者在立法會大樓外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社民連副主席周諾恆與另外3名社運人士聲稱,當日被捕上警車後,遭警員打頭膝、非法禁錮等,早前入稟向警務處處長命合共索償近90萬。案件今(2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其中一名申請人稱,他們被帶上警車後,光線雖暗,但他仍隱約聽到警員打他及其他示威者的聲音。

原告周諾恆作供時稱他被捕時曾向警員表明他不會反抗。(林樂兒攝)

四名原告依次為黃永志、周諾恆、梁穎禮及周振宇,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由律政司代表。原告指警方在2014年6月14日對他們造成身體受傷,其精神心理也因有關侵犯行為而受創,導致患上不同程度的精神症狀。

車上聽刑警員打人聲

辯方繼續盤問黃永志,黃供稱看精神科醫生的原因是「保護自己,睇睇有冇事」。被問這是否代表沒有異樣,黃回應該段時期外出會感驚恐。至於4人看同一名醫生,他解釋自己認識的精神科醫生不多,該醫生是經律師介紹,他不記得另外3人曾否提議一起求診。他不同意警員沒有在警車上施襲,指當時光線雖暗,但仍可隱約見到警員打他及其他被捕示威者。

周諾恆稱曾向警員稱不會反抗

庭上播放多段當日的示威片段,可見警方拘捕示威者的情況。周諾恆作供形容自己被挾上警車時沒有掙扎,他稱曾向警員說:「我唔會反抗,你唔洗緊張。」畫面中,周上警車前額頭及面部沒有傷痕。

周稱用咪高峰傳訊息給示威者

辯方盤問周時指,有示威者衝擊玻璃門及以竹枝撬門,周同意但表示他本人沒有參與。辯方又謂,保安廣播清場消息時,周用咪高峰發言,是想掩蓋對方的聲音。周解釋當時保安及警方多次廣播,他也有訊息要向其他示威者傳達,不會每次都等對方再次說完類近內容才發言。

周同意保安及警察廣播是執行職務,辯方續問其舉動是否妨礙對方執行職務。周謂,如故意「疊聲」便算,但指自己無此意圖。被問阻止保安及警察傳播訊息有無問題,周認為這是禮貌有問題。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DCPI282、311、349、37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