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財會】廉署去年接129宗涉公共工程投訴 可追查比率創3年高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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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廉政公署答覆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去年有關公共工程的貪污投訴有129宗,當中約63%屬於可追查的投訴,可追查比率為近3年來最高。為加強對政府工程項目提供防貪服務,廉署防貪處已於2018-19年度開設3個職位,另外將再開設2個廉政主任職位,按薪級中點估值的年薪總值,分別共約386萬元及177萬元。
此外,廉署為擴展國際反貪網絡,及加強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提供培訓課程,預計在年內將探訪約6個國家,連同考察、研究及舉辦課程的開支,料共涉180萬元。

廉署去年接129宗涉公共工程投訴,可追查比率升至63%。(資料圖片)

有關公共工程的貪污投訴,即由政府及使用公帑的公共機構,或其聘請的承辦商和顧問的工程涉貪舉報,廉署去年接獲129宗,當中81宗即約63%屬可追查投訴,而2016年及2017年分別收到的76宗及149宗投訴,當中分別有42宗及88宗屬可追查投訴,可追查的投訴比率按年增加4個百分點。

廉署指投訴內容包括承辦商、工程顧問或供應商的貪污勾當,使用虛假文件欺騙主事人,涉人事管理的貪污指控等。過去3年共檢控39人,22人被定罪。

將開設2個廉政主任職位

為加強對政府工程項目提供防貪服務,防止貪污方面的開支預算將增加6%,廉署防貪處繼去年度開設3個職位包括高級廉政主任、廉政主任(甲)及廉政主任(乙/丙)後;將開設多2個廉政主任(乙/丙)職位,按薪級中點估值,年薪總值共約為177萬元。

此外,就計劃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反貪機構合作,廉署表示,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基礎上,於2018-19年度已為緬甸、柬埔寨、孟加拉及越南4個締約國的反貪機構提供度身訂造的培訓課程,現正與另外十多個國家的反貪機構商討,如蒙古國、不丹、斯里蘭卡、東帝汶、保加利亞、摩爾多瓦、羅馬尼亞、塞爾維亞等「一帶一路」國家。

料國際反貪合作課程年內開支達180萬元

而因應個別反貪機構的要求,課程會在當地或香港進行,預計每年有4及6個課程。並料年內將探訪約6個國家。有關工作由隸屬行政總部的國際聯絡培訓組專責統籌,廉署在近三個財政年度獲增撥資源,開設10個職位,包括1名高級廉政主任,2名廉政主任(甲)、3名廉政主任(乙/丙)、3名助理廉政主任及1名一級行政主任。於2019-20年度,有關工作包括人員考察、研究及舉辦課程的預算開支,共為1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