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九子案】黃浩銘抗爭之心從未減 惟婚期再誤盼女友原諒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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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9子之一的黃浩銘,是唯一曾就佔領運動而被判囚的人,他去年因佔旺清場阻執達吏執法,被裁定藐視法庭,被判入獄4個月,加上前年反東北撥款示威曾被上訴庭改判入獄,無論本案結果如何,黃都可謂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即使一再面對檢控,從無減黃抗爭的心,更否認已變得溫和保守,惟令他最無可奈可的,反而是連串官司令他與相戀12年女友至今婚期未定,黃也嘆道,希望未婚妻原諒,又透露心中已有一個日子:「希望刑期唔會太長打亂我個計劃。」黃浩銘今(9日)被裁定兩項罪成。

黃浩銘被問及婚期,只盼女友諒解。(梁鵬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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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浩銘被指在2014年9月28日佔領運動之初,曾用大聲公叫示威者留守及反包圍警方,從而被控以兩項妨擾罪。雖然案中對他的指控相對較輕微,但黃亦非沒有作最壞的打算。

希望能守住燭光

黃浩銘直言他沒有選擇所謂的正常生活,從政11年,原訂去年與女友結婚,最終因服刑而押後,現在佔中案又面對的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對於一再延後的婚期,黃謂:「冇理由同你結婚連度蜜月都冇得去,然後你就坐監㗎,咁樣對另一半唔好公平。」他望未婚妻體諒,也很感謝她,又說:「我心中已有一個日子,我哋有時間。」 

我只能夠講,今日繼續有力氣嘅人撐落去囉,守住燭光,保住佢囉。咁大風,頂頂先。希望咁大風嘅情況底下我哋個火都唔熄嘅。到真係冇咁大風啦,我哋咪再點囉。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

覺雨傘運動未能發揮動員能力

黃浩銘謂,傘後有人走向激進暴力,出現光復行動及旺角騷動;有人變得犬儒,覺得做任何事皆徒勞無功,並質疑從政者的本心;有人堅持非暴力抗爭可行,而這就是他貫徹的抗爭路線。

他說的不只是選舉策略或對抗專政的方向,黃稱有反思過雨傘運動,認為當中未有做好組織工作,他說:「雨傘運動潰退唔係非暴力抗爭嘅失敗,而係我哋組織力量嘅不足。」他指警方施發催淚彈後,台上領袖呼籲大家「罷工、罷市、罷課」,但一項也沒有發生,連教協也未能發動罷工。對手早就看穿抗爭只限佔路,佔領者上班,規模便會慢慢縮小,故一直拖著,不回應訴求。

黃浩銘稱雨傘運動之初,警方發放催淚彈,卻沒有發展至罷工罷市。(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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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學三子」入獄幾十萬人上街

被問是否關乎動員能力,或是市民未有準備要付上如此代價,黃認為這次運動未有做成很大效果,主要是組織力的問題。他舉例指,工會與老闆抗衡,工會會知道哪些員工會罷工,並能聯繫上他們。黃說:「你覺得我地(雨傘)啲人係動員出嚟定係大家唔識嘅呢?唔識嘅居多,係咪?即係話,民主派裏面連結嘅網絡係好有限。因為到今日為止,如果佢地唔出嚟,我地都唔知佢地幾時會出嚟,同埋唔知佢做緊乜 。」

他形容這種情況如同聽天由命,並提及傘後最近一次爆出多人出來表達意見的,是2017年8月20日,多個團體發起聲援「雙學三子」及反東北撥款案13人被改判入獄的遊行。「連組織者都唔知原來一吹雞有成十幾萬人。咁我咪要諗下,係喎,點解我地唔識嗰啲人?」

黃浩銘不認同社民連已成泛民中的保守派,圖為他就港鐵向馬時亨投訴的一幕。(資料圖片)

本土派出現 社民連被當成保守

曾幾何時,在社會大眾眼中,社民連等同「激進」,黃浩銘的「成名作」也是他當年向時任特首曾蔭權「掟飯」。後來發展至社民連分裂,中港矛盾加劇、本土派興起,社民連似乎被歸為保守派。對此,黃浩銘並不同意。

黃說,自1989年開始,香港民主運動可分為激進及保守兩翼,長毛及學聯等被視為激進,民主黨則被視為保守。至他參與反高鐵時,這個情況也沒大轉變,民主黨依舊是保守派,社民連則屬於激進一翼。但到雨傘運動呢卻出現一個「好得意嘅局面」:「出咗個本土派。咁佢地再攞激進嗰翼,調返轉頭,變左我變左保守喎,我跌左去保守個翼喎,我唔會同意。」

不同意識形態難融合但仍可凝聚力量

即使如此,他認為民主運動只得一個,他重申圈子、陣營或派系不同並沒有問題,關鍵時刻大家要團結,在單議席選舉下,若兩翼絕對排斥,只會輸給共產黨。他又澄清他並非盲目團結,明白強行融合兩種意識形態並不可行:「咩泛民本土大和解,我又唔會咁戇居講呢啲嘢。」他深信透過社區、工會等等,合力從小事重建對社會運動的信心,逐漸可將犬儒及暴力的一方拉回來,匯集成更紮實的力量。

堅守沙田社區惟參與無期

黃浩銘就讀大學二年級時已加入社民連,2014年以25歲之齡擔任副主席至今,然而他參選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均以些微之差告敗。兩度出選沙田瀝源區也高票落敗,但黃說:「我始終都鍾意自己區,唔想丟低自己區。」雖然他對自己但他亦緊接補充,因早前新界東北案及佔旺清場案的判刑超過3個月,未來5年內不得參選,更別佔中9子案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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