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呂小遊學團風波 辦學團曾建議接受校長請辭 惟現留任至2021年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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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去年被揭發澳洲遊學團帳目混亂,由該校校董會成立的獨立調查小組向教育局提交報告,確認遊學團有三項違規及不恰當的做法,但同時稱負責教師文雁菁及校長薛鳳鳴「沒有挪用公款」。
教協今日(14日)召開記者會回應指,不滿相關調查報告,批評情況仍未有任何改善;又指事件揭示現行校本管理政策賦予法團校董會極大權力,部分校董偏袒校長,在教育局調查教協轉介的投訴期間,有校董更在校務會上譴責向教育局投訴的教師,強調必定會「嚴厲處理」投訴者。
教協又獲悉,辦學團體浸聯會曾於本年1月,向校董會建議接受校長請辭,惟校長薛鳳鳴於上周四(11日)的校務會議期間,明言會留任至2021年8月。

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沙呂小)去年10月爆出澳洲遊學團帳目混亂事件。(資料圖片)

教協表示,於2017年曾接獲沙呂小10多位教師投訴,並於同年12月4日致函教育局反映問題。教育局於2018年8月底回覆,沙呂小的聘任及晉升安排「極不理想」,至本年1月底才向該校法團校董會發警告信,但教協質疑,發信警告的做法毫無正面作用。
 

校董被要求簽署保密協議

教協引述消息指,法團校董會在討論部分重要議題時,要求教師校董、家長校董及校友校董避席。教協副會長、律師莊耀洸表示,若議題涉及利益衝突,校董才需要避席;若在無任何原因下要求某些校董避席,則有機會違反《教育條例》。


至今年1月底,教育局向沙呂小校董會發警告信後,教協獲悉,所有校董被要求簽署保密協議,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所有校董被嚴厲地告知,有關協議是由律師撰寫,不得透露會議絲毫內容,違者要負法律責任。」

教協今日(14日)召開記者會回應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校向教育局提交的報告。(鄺曉斌攝)

葉建源批評,沙呂小校董的情況沒有改善,繼續黑箱作業,學校管治不透明,嚴重違反校本管理制度的精神。

浸聯會曾於本年1月建議接受校長請辭

教協指,辦學團體浸聯會曾於本年1月,向校董會建議接受校長請辭;但有辦學團體校董以獨立思維為由,稱「不用理會辦學團體的意見」。教協獲悉,校長薛鳳鳴於上周四的校務會議期間,明言會留任兩年至2021年8月。

馮偉華:浸聯會應追究法團校董會的責任

教協會長馮偉華認為,浸聯會應追究法團校董會的責任,並應考慮撤換部分辦學團體校董,而法團校董會則應公開獨立調查小組的完整報告。教協將約見教育局及聯絡辦學團體跟進事件。

沙呂小獨立調查小組報告:老師沒有挪用公款

根據日前沙呂小獨立調查小組發表的報告摘要,確認三項違規及不恰當的做法包括:將澳元存放在學校夾萬、未有招標購買機票及由家教會辦理相關財務。

小組引述會計師的調查報告指,沒有提供單據或付款記錄的支出,比對有記錄類同支付的金額,屬於合理水平,並稱「唯一及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負責老師沒有挪用公款。」

至於學校夾萬存放的3萬澳元現金,即約港幣16萬元,小組指,經調查後亦無被挪取的嫌疑。小組又斥責,投訴人不是「用家」,其指控超過全職同工所能承擔,亦使付出工作以外時間的教師受到沉重的壓力和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