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貪案】證人指陳婉玉沙士前婚姻出問題 未知是否涉家暴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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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2016年獨家披露,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曾與女商人換樓,廉署調查後發現馮程淑儀的丈夫馮永業,涉嫌在買物業時,其買樓的51萬元訂金由收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支付,以作出馮優待陳及其公司的報酬。有份處理該物業買賣的律師哈永豪作供,他是陳前夫的表弟,他提到陳的婚姻在沙士前曾出現困難,當時陳的前夫曾出軌,但未知陳是否曾遭家暴對待。

律師哈永豪稱知陳婉玉沙士前婚姻出問題,但不知她是否曾受家暴。(李慧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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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婉玉主動找哈辦樓契

被告馮永業(55歲)於2004年購買西半山雍景臺單位時,負責處理該買賣交易的律師哈永豪出庭作供,哈稱早於上世紀80年代已認識本案次被告陳婉玉,當年因陳致電他,想哈為其朋友處理購買物業的手續,從而接了這單交易,但他稱陳當時沒提到朋友的名字,亦不知馮與陳除朋友以外的關係。

有給馮程淑儀特別折扣

控方向哈展示該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著他留意陳簽名位置,但哈表示很少留意簽名,反而注意合約上有否附加條件等資料,又稱該買賣的提名契由其秘書侯嘉莉見證簽署,他只是在文件上加簽,他不知陳有否出票付臨時訂金,因抬頭人為賣家律師樓,他沒有經手。而最終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買家改為馮的太太馮程淑儀,哈笑言有給予馮程淑儀特別折扣。

指陳對前夫言聽計從

哈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陳的前夫為其表哥,早在陳與前夫拍拖時已認識陳,亦得知二人婚姻後來出現問題,哈承認以前陳較少買賣樓宇作投資,但後來有所改變。

辯方又指,陳當時忠於家庭及前夫,「老公話一,好少話二」,但後來前夫卻有外遇,陳又遭受家暴,哈表示知道表哥有外遇,但不知陳曾遭家暴,亦知陳在沙士前婚姻出現困難。

指陳當時生活失了中心

被問到當時陳是否「好唔開心」,因當時陳的唯一女兒遠赴美國紐約留學,她同時因丈夫出軌而「無咗生活中心」,哈稱「可以咁講」,又補充陳與表哥過往關係頗親密,哈與太太到戲院看電影時偶爾會碰見陳夫婦二人。

被告馮永業(55歲),現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等兩項控罪;女被告陳婉玉(62歲),則被控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DCCC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