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貪案】對名份無要求 馮讚陳婉玉「好溫柔」

撰文:李慧娜 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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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被指收取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51萬港元作為購買半山單位的訂金,以優待陳或其相關的3間公司,二人就受賄、行賄等罪繼續受審。馮永業自辯時透露,二人拍拖約1年半,收到由陳婉玉以執行董事身份向政府申請就西九龍直升機場減租時,才知道她的身分,當時感到驚訝,因二人從沒討論公事。馮又指陳無論時間上和名份上,都沒有要求, 形容對方「好好、非常好、好溫柔」。

被告馮永業(55歲)及陳婉玉否認受賄、行賄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3罪。

馮永業作供後離開區域法院。(林樂兒攝)

不想妻子得悉 自己與陳有金錢瓜葛

就涉案雍景臺的51萬臨時訂金,馮不認為是餽贈。他解釋沒向陳要求分享買賣物業的利潤,因他與妻子有聯名戶口,不想妻子知道與陳有金錢瓜葛及解釋錢從何來。他又透露一直幫親暱關係的陳作物業買賣,對她說過「唔會要你啲錢」。

他指離開政府後兩人仍是情侶關係,而由離任至拘捕的十年間,二人曾34次訪澳門,又5次去過內地。他稱在外遊時都是作一般拍拖活動如吃飯、行街,也會「睇畫」、買傢私,以助陳裝飾物業。他解釋,陳「溝通能力比較差啲」、「無能力打理呢啲物業」,故他會幫忙處理投資、與租客溝通等私事。他又形容對方「好好、非常好、好溫柔,作為一個咁嘅身份,佢從來對我無要求,無論時間上,名份上都無要求。」

馮永業作供時,形容陳婉玉「好溫柔」。(林樂兒攝)

拍拖1年半 才知陳在涉案公司任董事

馮表示,陳說過自己在「港聯直升機(香港)」任職,他最初只知陳是「管數」,不知她是董事。就直升機業務,他稱不曾正式與陳會面或以電話書信談論,所有與政府商談,均由賭王何鴻燊外甥謝天賜負責,而所有會議均有謝在場。

至2005年,他收到陳在該年5月25日以執行董事身份,向政府申請西九龍直升機場減租一事的信件,才知其職位。他稱,此前謝亦曾要求減租,沒料過會由陳致信。他收信時有些驚訝,解釋自入職經濟局後未曾與她討論公事。馮再形容對方辦事能力稍遜,不知她涉及直升機業務,故也有懷疑她有沒有能力撰信。

案件編號:DCCC76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