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田北辰:公眾關注移交疑犯情況 建議加入陪審團制度

撰文: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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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備受爭議,政府早前提出3方面共5項額外措施,提高移交罪行門檻至7年或以上;同時向特區政府提出引渡要求的國家或地區,必須由當地的中央級別機構提出以及加強人權保障。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今日(3日)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公眾仍關注會在何等情況下被移交,建議加入陪審團制度,惟承認時間有限,未能將建議提交立法會。

田北辰表示政府的3項新修訂只是縮窄可能被移交的範圍,公眾仍關注疑犯會在何種情況下被移交,是否得到保障。田北辰表示,判刑7年及以上之案件需要經過高等法院全面的聆訊,《逃犯條例》修訂時或可引入高等法院的陪審團制度,而非單靠法官一人作判決,提高保障。

早前立法會秘書處收到22位議員258項《逃犯條例》修正案,田北辰表示因時間有限,未能就加設陪審團一事提修正案,但他曾諮詢法律界專業人士,得到「無先例,但並非不可行」的答覆。

面對政府提出的3方面措施,田北辰表示政府的提案只是縮窄可能被移交的範圍,公眾仍關注會在何種情況下被移交,是否得到保障。(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於同一節目表示,不排除政府有移交名單,過境旅客或因此被移交內地,但可能性很低,因為旅客過境時間極短,港府或無法及時提出足夠證據將旅客移交內地。他續稱,政府提出的「門檻已經很高」,最重要是公開、透明、合理處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