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獨家】房協長者樓換樓可買居屋 擬准業主享換樓期不設年限

撰文:黃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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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去年10月率先獨家報道,特首林鄭月娥會在《施政報告》中,提出由房協研究讓轄下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年老業主可「大屋換細屋」,讓符合資格的資助出售房屋長者業主「樓換樓」,相隔8個月後計劃終於取得相當進展。政府、房委會及房協最近正商討讓房協合資格業主,出售單位後可選購未補價的居屋及租者置其屋細單位,具體內容安排料在6月下旬公布。
據悉,房協與政府已完成商討計劃細節的程序,其中焦點在換樓期限。接近政府消息指,現時傾向「先賣後買」的安排,是准許長者業主出售原有的大單位後,可於仍然在世的任何時間,購買面積較細的單位,即有關權利不設年期限制。
消息強調,此舉可以令長者業主可以有充裕時間,選購換樓單位,賣得「安心」。

房協主席陳家樂(右)曾表示,「長者樓換樓」最快本年中公布計劃細節。(張嘉敏攝)

房協:計劃最快下半年推出

房協發言人回應查詢時指,政府去年施政報告接納房協建議,在轄下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試行「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讓年滿60歲並擁有單位業權滿十年的業主,可在未補價的第二市場出售其原有單位,然後購買一個面積較小的單位。計劃目的是善用現有的房屋資源,亦為長者業主提供多一個選擇。

發言人稱,房協正與政府商討計劃的具體執行細節,當中包括可供長者業主購買的單位類別和限制、出售原有單位後再購買新單位的條件及應否設有時限等。「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預計最快可於下半年公佈及推出。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的建議,房協容許年屆60歲、並擁有單位業權滿10年或以上的長者業主,可在第二市場毋須補地價出售所住單位後,再在市場內選購另一面積較小的未補地價單位,以騰出更多大單位在第二市場供應。

消息指,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下周五(21日)開會,其中一項議程便是討論「樓換樓」計劃,可讓房協合資格買家,於房委會轄下資助出售房屋(居屋、租置等)第二市場購買單位。

根據房協早前公布資料,不計及夾屋單位,房協「住宅發售計劃」項目約有8,000個單位未補地價,當中約1,700個單位有最少1位家庭成員年屆60歲或以上,以及戶主擁有業權逾10年,故符合參與「樓換樓」計劃;而若房委會為轄下居屋及租置單位出售予有關業主「開綠燈」,料有數以十萬計未補價單位符合這些長者購買條件。

雖然曾有部份房委會委員曾倡議居屋及租置長者業主亦應納入「樓換樓」計劃,但消息指,政府暫未打算擴大計劃合資格的家庭數目,雙方商討內容範圍並未包括此建議。

新購單位必須細過現有單位

據了解,長者「樓換樓」計劃會列明業主必須「先賣後買」,即不可能同時擁有兩個資助出售房屋單位;房協不會限制業主購買單位所處區域、樓齡和涉及金額,只是必須規定所購單位的面積,必須要比原來擁有的單位面積小。

消息稱,倘若房委會下周五通過放寬有關計劃可購單位涵蓋居屋及租置單位,房協會爭取計劃在9月至10月上旬推出。

「長者業主樓換樓先導計劃」擬定的申請資格及限制:

(1)合資格業主須年滿60歲或以上;
(2)須擁有單位超過10年;
(3)須把原有單位在資助房屋第二市場出售;
(4)在資助房屋第二市場購買單位,面積須比原有單位為少;
(5)合資格業主在第二市場選購單位不設時間限制,即他們可在任何時間選購,毋須急於購買

柯創盛冀計劃盡快擴展至房委會長者業主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房委會委員柯創盛表示,支持房協推行長者樓換樓計劃不設換樓時間限制,認為可給予長者業主更多時間選購合適的第二市場細單位,毋須因時間急促而被迫用更多金錢置業。

他又表示,希望計劃可擴大至房委會資助出售房屋的長者業主,令市場供應大單位數量可以進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