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教育局每朝致電問缺席師生人數 校長會:有別平常

撰文: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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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三(12日)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演變成大規模衝突,近日多間中學學生發動罷課罷考,教協周二宣布全港教師罷課。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日(13日)致函全港學校,稱校方須依例處理未經批准缺席的教師。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表示,全港中學自周三起,每日早上均收到教育局分區電話,查詢缺席學生及教師人數,他形容情況「有別平常」,但理解教育局關注。他認為現時社會矛盾,非常影響校園安寧環境及學校運作,重申政府暫緩修例,才是解決問題方法。

教育局長楊潤雄昨日致函全港校長校監,促請校方按條例處理未經批准缺席的教師。(資料圖片)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日向全港學校發信,重申堅決反對罷課或罷教,任何人士不應利用學校作為表達政治訴求的場地,教師在任何情況下均須履行職責,堅守工作崗位。楊指,若個別教師在工作時間未經學校批准而缺席,或無履行職務,校方須明確指出有關行為實屬不當,並按相關資助則例、僱傭條例及校本政策處理。

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表示,全港中學自周三起,每日早上均收到教育局分區電話,查詢缺席學生及教師人數,他形容情況「有別平常」。(資料圖片)

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表示,全港中學自周三起,連續三日早上均收到教育局分區電話,查詢缺席學生及教師人數,未有要求索取缺席者的名稱,他形容情況「有別平常」。

他指,一般而言,學校只需要在每學年完結後,於暑假時向教育局呈交教師該年的缺席類別及日數,但不會詳細過問教師缺席理由;至於學生方面,若連續缺課7日或以上,才需要向教育局呈報有關個案,平日無需要向局方交代學生缺課情況。他續指,2014年發生佔領運動時,只有個別地區學校獲局方致電詢問情況,但都未如今次般向各校致電了解。

無明文規定事假申請條件 學校自主

根據《資助則例》及《學校行政手冊》,一般津校常額教師可享有薪病假,教師若連續申請兩日病假或以上,才需要出示有效的醫生證明;每個學年亦享有最多兩日的特別有薪事假。鄧指,教育局現時未有明文規定事假審批條件,在校本管理制度下,一般會由校董會授權校長審批教師假期申請。鄧續指,教師若因事請假,校長會考慮事件對教師的重要性,以及衝量學校教與學情況下,決定是否批准申請。

重申促政府暫緩修例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社會各界反彈,相繼發起罷工、罷課及罷市抗議。鄧振強指,有學校收到教師以罷課為由申請事假,令校長在處理申請上感到「頭痛」。鄧振強強調,今次是社會矛盾影響學校運作和校園安寧環境,重申政府暫緩修例,才是解決問題方法,「解鈴還需繫鈴人。」

教協:暫未收到罷課施壓投訴

教協會長馮偉華表示,暫時尚未直接收到有教師因罷教受到校方施壓,有教師反映校長曾向他們提及教育局信件,但仍可彈性處理罷教要求。馮指,教協日前宣布全港罷課,主張「罷課不罷教」,中、小學教師可以協商方式,與學校商討罷課方式,例如教師可以在部分教學時段,不作正常課堂教學,改為討論修例議題等。至於幼稚園教師則應緊守崗位照顧學生。他指,會留意事態發展,再決定罷課期何時正式完結。

教育局:從無蒐集個人資料 批有團體網上煽動情緒​

教育局發言人指,一直以學生福祉為首要考慮,故與學校保持聯絡,了解學校情況,包括師生缺席情況是否有異常,學校是否有足夠人手照顧學生,學生是否須要專業支援等,以提供適切的協助及支援。

局方鄭重聲明,只向學校了解上述的一般情況,從來沒有、亦不擬蒐集個人資料,更遑論所謂的「秋後算帳」或「白色恐怖」。局方續指,對於有個別團體故意歪曲事實,發放不實言論,例如瞎指教育局「借機掌握有機會罷課的學生資料交給警方」,表示深表遺憾,批評是在網上煽動情緒,製造恐慌,呼籲市民認清事實,不要受不負責任的言論誤導。